福建出台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新规 出差无需到定点饭店住宿

17.06.2014  11:10
  福建省日前出台了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新规,新的标准根据级别、地区和项目不同而区别设置,同时取消了出差要到定点饭店住宿的规定。新规已经从6月6日开始实施。

  根据新规,差旅费标准按地区、级别、项目分别设置,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每天每间在800元限额内,厅局级人员住宿费分地区每天每间在450-500元限额内,处级及其他人员住宿费分地区每天每间在310-350元限额内(其他人员须两人一间)。

  伙食补助费分地区每人每天在100-12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或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或交通费。新规取消了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的规定。

  另外,新规还要求,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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