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差别化管理建设用地 实行“有保有控”

14.09.2017  15:52

  访谈实录:福建省国土厅总规划师周锦来接受本网专访

  新华网福州9月14日电(王文清)“我们将严格按建设用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批用地,没有计划指标,不得审批用地。同时,实行计划差别化管理,实行‘有保有控’的用地政策。” 今天,福建省国土厅总规划师周锦来就“总量强度双控,节约集约用地”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表示。

  周锦来介绍说,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是指对建设用地从总量和强度两个方面予以控制。“十三五”期间,福建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28万公顷以内;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5.73万公顷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为22%;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增长15%以上。

  为实现建设用地双控目标,福建省确定了规划管控、计划管理、土地供应、盘活存量土地、低效土地再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人地挂钩、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等十大主要任务。

  其中,在实行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方面,周锦来表示,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年度经济发展需求,科学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层层分解下达到市、县(区)。

  具体而言,就是要严格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审批用地,没有计划指标,不得审批用地,以计划实施落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要求。

  此外,实行建设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有保有控”的用地政策,重点保障行动计划项目、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支持扶贫项目、新产业新业态、农村产业融合项目、旅游业及休闲农业发展用地;统筹社会民生事业用地;严控“两高一资”和产能严重过剩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