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泰宁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摘帽奔小康脱贫再出发

23.07.2019  15:01

  近日,记者来到泰宁县朱口镇渠高村,只见47岁的脱贫户叶长辉正在田野放鸭子。“过去,我家庭收入主要靠种十几亩田、养一点鱼,再打零工维持。虽然脱贫了,但全家五口只靠我一人赚钱,就想再养一点鸡鸭。去年,政府按每只30元标准,给我补助1万元。有了政府支持,我才有办法养起来,现在这群鸭子有300多只。我还想明年能不能种一点药材。”叶长辉说。

  据了解,叶长辉一家2014年被列为省定贫困户,2017年脱贫。为防止他返贫,镇村干部多次和他讨论发展新项目。大家认为,养点鸡鸭比较符合实际,于是为他申请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镇里农技人员经常帮他解决一些养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013年,泰宁被列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干部群众艰苦努力,至2017年底,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对像叶长辉这样的脱贫户帮扶,正是泰宁脱贫后持续发力的一个缩影。

   加强村集体体增收,让村民有靠山

  去年底,省政府通过考核评估,同意泰宁第一批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行列。“省里评估检查时指出,我县存在两个薄弱环节,一是对有些贫困户的产业帮扶措施不够多样,二是部分村村集体自有收入低于5万元。我们认为,摘帽不是扶贫工作的终点,而是新的起点。今年2月,我县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十条意见》,努力查找薄弱环节,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确保明年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副县长黎辉平说。

  记者在渠高村新落成的村民文化活动中心看到,白墙灰檐的主体建筑已落成,工人们正忙着进行内部装修。省委宣传部下派驻村第一书记陈海涛告诉记者,渠高村是革命老区村,2017年虽然脱贫了,但因村级集体经济主要靠小水电站,当年收入仅4万多元。老村部是危房,现村两委暂租在小学办公,村里没有文化活动中心和老人活动场所。

  “去年,我们以村集体出资、脱贫户入股模式,成立养殖专业合作社,挖了11个鱼塘,投放约8万尾鱼苗,每年有望带来几万元收入。同时,我们将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投资县里的辉弘公司,去年收入1.3万元,今年收入应该可以翻番。上级补助资金30万元建造的光伏项目已发电并网,村集体每年能增收3万元。我们还打算和其他几个村一起,联合在龙湖工业园盖厂房出租,每年租金收入保底1万元,现在这个项目已在招标。经大家一起努力,去年我们村集体收入突破10万元。

  记者来到叶长辉家,他妻子正在水龙头下洗菜。叶长辉指着流淌的清水说:“过去我们这个小组有两个难,喝水难、出门难。我们喝的是山泉水,因为没有过滤就拿来用,一下雨水就变黄。去年村里找了更好的水源地,建水泥蓄水池,将自来水管通接到每家每户,现在不怕下雨了。还有你们刚才走进来的水泥路,是连接杨家坊小组的,有3.5米宽。过去路只有2.5米宽,只够一辆车过,去年拓宽了,现在好走多了。

  2017年脱贫后,泰宁努力加强村集体增收。去年出台《关于深化“春风”工程三年(2018—2020年)攻坚行动的意见》,计划三年内全面消除自有村集体收入不足5万元的薄弱村,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建立管用、稳定的长效增收机制。比如,县里成立辉弘扶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运作省里下发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投入购买店面、入股县城投公司等收入比较稳定的领域,实行保底收益,每年按各村入股本金年收益的5%返还各村。

   增加增收项目,让脱贫户有底气

  为确保脱贫户稳定长效增收,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泰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保脱贫户有两个以上的增收项目。依托旅游产业、传统农业、光伏项目等,增加其产业性收入;优先安排脱贫户从事生态护林员、河道专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引导脱贫户以补助资金、土地、山场等资源,入股项目开发,享受长期稳定分红收益,增加资产性收入。

  在朱口镇音山村的果桑基地,几名农民正在田里采摘桑葚。龚氏中药材生物科技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专门开发药用昆虫,是省里唯一一家能够自主成批生产僵蚕的企业。目前已在泰宁建立400亩果桑基地,主要生产销售僵蚕、桑螵蛸,也卖桑葚果及桑葚酒等深加工产品。

  这位负责人表示,他刚被列入县里的致富带头人及创业农户培训计划,公司的果桑基地也是一个教学点。目前公司已挂钩朱口等几个乡镇的30多位脱贫户,带领他们学习技术、稳定增收。脱贫户利用政府发放的5000元产业发展资金,购买公司5亩果桑田,采收桑葚、养殖僵蚕,公司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统一收购产品。今年计划带动农户100户,发展桑葚种植1000亩。黎辉平说,这个培训计划是泰宁保障脱贫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一个举措。从5月开始,计划培训致富带头人8人、创业农户70人。通过一名致富带头人帮带若干脱贫户的办法,实现共赢。

  据悉,去年泰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1.57万元,同比增长9.4%,连续两年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6144元,高于省定和国家扶贫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99%,高于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记者 黄琳斌 通讯员 邱灿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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