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左岸名都出售人防车位 小区业主很烦恼

10.07.2015  14:20

                三明日报实习生 郭倍佳 记者 骆志雄

  三元区左岸名都小区业主最近很烦恼——开发商将地下人防工程车位以长期的形式出租给业主,业主认为这是变相出售。业主们认为人防车位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租或出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左岸名都业主的烦恼

  业主们告诉记者,左岸名都一期去年6月交房投入使用,此后业主一直将车停在地下人防车位上。不过到今年4月,小区物业将地下人防工程车位上的车辆清理出去,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被禁止停放。

  当时小区保安和业主还发生了冲突。

  业主们只好将车停在地面上。记者看到,不少车停在消防通道和草地上,草地遭到了破坏,露出了黄泥土,小区地面的消防通道也被堵塞。

  小区业主们说,开发商清理地下人防车库的车辆,就是为了出售地下人防车库。今年7月3日,小区里就打出广告,不少业主收到开发商发来的短信,通知左岸名都一期人防车位7月4日车位开盘。

  开发商的行为引起了不少业主的抗议,并有多人前往销售中心讨说法。多数业主认为,人防车位应该是业主共同拥有的,开发商无权擅自出租和出售。

  谁的车位

  记者就此事前往三元区左岸名都售楼部了解情况,销售人员以没有公司授权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在售楼部看到,左岸名都一期人防工程车位一共有200多个,车位的价格在15万左右,人防工程车位公示图上有近40个车位被贴上“已售”的标记。

  一位购买了人防车位的业主说,人防工程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是通过长期出租19年的形式变相销售,19年租期届满后自动延期。不过,价格跟有产权的车位相比,便宜两三万。

  开发商到底能不能出租或出售人防车位呢?

  记者采访了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据市人防办副主任罗兴木介绍,关于人防车库所有权,主要的依据是2014年10月14日福建省出台的《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通知规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人防专用设施,所有权登记为全体业主,“地下空间建筑物或人防工程权属单位依法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但是,在此文件之前的人防工程车库还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而三明左岸名都去年6月交付使用,应遵行老办法。

  “八条措施”后人防工程车位属业主

  福建省人防办《关于推进地下空间利用八条措施的通知中防空地下室权属问题的指导意见》也提出,各级人防部门应协调当地房产部门进行防空地下室权属确定工作,要求其停止对开发商办理防空地下室车位产权的做法。

  同时明确,上述文件施行之日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停止办理防空地下室车位产权初始登记等相关手续。

  罗兴木说:“文件出台以前的,还是按照原先的办法进行处理,人防地下室由投资者受益。文件出台以后,所有的人防地下室车位,按照文件规定产权是归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处理。”人防地下室车位长期租赁有风险

  目前,我市人防工程车位都是以出租的形式变相出售给业主。不过,为取得稀缺资源车位,这个形式也得到了小区业主的默认。

  左岸名都是第一个因此发生纠纷的小区。

  律师吴为帮提醒,因为业主无法获得车位的产权,购买和租用人防车位有一定的风险。根据国家规定,战时会被政府无偿征用。此外,按规定,车位的最长租期不能超过20年。

  律师王永仁表示,虽然三明左岸名都开发商在出租时,承诺19年租期届满后自动延期,但权属问题极有可能发生纠纷,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开发商承诺在出租期限届满后自动延续使用没有法律效力。租赁期限到期后可能存在不能继续使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