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荣获“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1.10.2014  14:46

福建工会网讯 省总工会荣获“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工会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福建省总工会荣获“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省获得该荣誉的还有福州、泉州、南平、龙岩4个设区市总工会和同安区、龙海市、永安市、永定县等4个县(市、区)总工会。龙岩市旅游行业、莆田市华林经济开发区制鞋行业被评为全国行业集体协商典型;省总工会林玲等10位同志被评为“全国工会贯彻落实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规划先进个人”,南安市石井镇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王清贺被评为“全国优秀集体协商指导员”。会上,福州市总工会交流了《四级联动·多方聚力·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省总工会、龙岩市旅游行业和王清贺同志经验材料作了书面交流。(省总工会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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