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男子嫌工资太低经济困难 竟放火烧公司

02.10.2017  11:27

  导报讯(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宣)只因嫌工资太低,他竟放火烧公司仓库。昨日,导报记者从海沧法院获悉,火烧仓库的周某因犯放火罪,近日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周某今年50岁,小学文化,他原本是厦门一家建材公司的员工。案发前,周某因工资待遇低、家庭经济困难,就想报复公司发泄不满情绪,因此萌生了放火念头。

  去年12月31日凌晨3时许,周某利用其在公司上班之机,从公司厂房一楼拿擦拭剂后到三楼水件物料仓库,将擦拭剂泼洒在纸皮、泡沫棉等易燃物上,用打火机点燃香烟后扔向易燃物引发火灾。

  放火后,周某逃离火灾现场回到一楼工作岗位。火势触发厂房的消防自动喷淋系统,闻讯赶来的公司保安等人将火势扑灭。这场火灾,造成该公司部分包装材料损毁,幸好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发后,该公司查看现场监控视频发现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报警。同日,海沧警方将周某拘传到案。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周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