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榕工行首套房认定现松动 回应:执行闽八条要求

30.09.2014  09:06

  福州新闻网9月30日讯 昨日网上有传言称,“闽八条”福州版细则下发后工商银行房贷政策率先松动,只要购房人还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就可执行首套房贷标准。工行福建省分行相关人士昨晚对此表示,该行将认真执行“闽八条”政策要求,完善相应的金融服务。

  传闻称,福建工行即日起房贷政策松动,首套房认定开始以申请人是否有房贷为标准,其他规定不变。如传闻所言,这是自“闽八条”福州版细则下发以来福州首家贷款放松的银行。记者致电工行洪山支行网点询问,工作人员称未接到正式文件,未开始执行。截至昨晚7点40分,工行省分行相关人士仅回应称,分行将认真执行“闽八条”政策要求,完善相应的金融服务。昨日下午在榕的中行、建行、中信等银行人员也表示,房贷政策暂未有新的变化,仍执行原有水平。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责任编辑:陈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