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升至70% 闽拟定实施细则

28.06.2016  23:36

  福州晚报6月28日讯(记者 杨剑峰)近日,工行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人商用房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提高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其中个人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由过去的50%调整到70%。记者昨日了解到,我省工行已接到通知,正在拟定实施细则。

  通知规定,个人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由过去的50%调整到70%,商住两用住房的首付比例由45%调整到50%,贷款所购商用房为小区配套底商的首付比例仍为50%。

  同时,工行针对商用房类型的不同风险,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单套面积相对较小、价格较为稳定、易于处置变现的商住两用房及住房小区配套底商”相对受到扶持,但“宾馆、酒店、写字楼、综合市场、商贸城等个人商用房项目”则被严格控制准入。《通知》提到,工行今后商用房贷款准入会优先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省会和直辖市的单位面积小、价格稳定、易于变现的小区配套底商,而三四线城市商用房贷款业务将只降不增。

  目前在榕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一般为50%,商用房贷款利率多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左右。此次工行商用房贷款政策调整主要涉及首付比例,利率并未调整。商用房首付比例调整后,因为综合体当中的商铺、写字楼等商业用房首付比例要从50%提高到70%,因而这部分投资者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相反,小区配套底商(即小区配套的店面等)仍执行首付50%的政策,客户不受影响。

  昨日,工行福建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分行已经收到总行相关文件,正在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拟定实施细则。

  在榕其他一些银行则表示,目前暂未收到商用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