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开展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将确定部级示范项目

19.01.2017  14:42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自2017年1月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凡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在建或拟开工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均可参加示范创建工作,不局限于工程的建设规模或等级。

  《通知》明确,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分为启动创建、深化创建、总结提升三阶段,并确定了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其中,启动创建阶段将确定省级示范创建项目,明确示范创建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体系研究,探索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机制。深化创建阶段的重点在于进一步完善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示范创建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总结提升阶段将总结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凝练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表扬先进典型,宣传创建成效。

  为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创建项目的引领作用,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全行业创建氛围,交通运输部将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的省级示范创建项目中,择优确定一批部级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省交通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