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017.3.23:福建工程学院将普法春风吹进梅花小镇与民同行

23.03.2017  21:05

福建工程学院将普法春风吹进梅花小镇与民同行

2017-03-23 10:03:37 翁淑燕  郑曼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项 

东南网3月23日讯(本网校通社大学生记者翁淑燕郑曼颖)“法律能帮到我吗?”这是一声来自梅花镇需要帮助的村民们心底的疑问。为了宣传法律,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让法律真正帮到普通群众,3月18日,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法律援助站的十名大学生志愿者与指导老师高榕于长乐市梅花镇举办了“携手你我,传经授道”法律援助活动。本次活动由梅花镇政府主办,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法律援助站承办。

活动现场居民参加咨询的热情很高,前来咨询的居民络绎不绝。村民们所咨询的问题主要分为因琐事发生的争吵甚至打架纠纷与婚姻问题两大类。有位前来咨询的中年男性就向法律援助站的工作者们询问自己挨揍的父亲与弟弟都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并认为可以由此得到比较可观的精神损失费,但经高老师解答后方知法官依法判决,不能因为“光挨揍,不还手”而狮子大开口。很多村民在发生纠纷后,都希望能通过诉讼得到可观的医疗赔偿费与精神损失费,而精神损失费由于无明确的衡量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是很少能够得到赔偿的。还有不少村名所提问题都涉及婚姻,在一些农村地区,男女二人举办酒席便被视为具有夫妻关系,存在不少新娘携带彩礼有走人的现象,这种没有走法律程序的夫妻关系有极大的不稳定性,村民们人财两失,还觉得无处申冤,便咨询解决方法。在活动过程中,法学院的老师、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所掌握的理论学识与司法实践经验,从法律角度为咨询对象答疑解惑,并为有需要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同学们还向向村民们发放宣传手册和小礼物,主动向路人宣传法律知识,为咨询者们解答法律问题,得到了百名村名的一致好评。

通过举办此次义务法律援助活动,法学院师生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不仅将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增强了村民们的法律意识,还同学们将所学法律知识应用于实践,积累了司法实践的经验。法学学子以积极的姿态投身于普法宣传活动,践行“博学崇法,厚德笃行”的院训,在“心系法治、与民同行”的道路上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为建设法治社会创造更好的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