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7.07.2020  10:47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5月6日至6月15日,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十三组对福建工程学院进行了巡视。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深抓实
      学校党委对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推动全校上下雷厉风行、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省委巡视十三组反馈巡视情况后,2019年11月1日,校党委书记分别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全校部署会,深入学习讨论和理解巡视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11月8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细化措施,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12月6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学校巡视整改方案。期间,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严抓整改落实。12月27日,党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明确要求对问题再聚焦、对整改再加力。2020年1月9日,校党委召开二届十次全委会,对做实做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强调把巡视整改作为2020年的重点工作持续推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巡视整改工作,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校长、校党委副书记、校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谈话,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任务分工。 针对巡视反馈的五大方面64个问题,先后召开12次党委常委会和10次专题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制订并发布了《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十三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清单,细化分解了120条精准整改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督查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校党委书记实时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压实政治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认领问题,主动约谈分管范围内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整改任务进行跟踪督查、督办。同时,校纪委全面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合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细落深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扎实”问题
针对学习形式单一、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 2019年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18次,交流研讨13次,专题辅导报告3次,集体观看学习视频2次,集体外出参观学习2次。将理论学习与学校育人工作、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紧密结合,2019年,共安排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和本职工作在中心组学习时做重点发言和交流发言47人次。各二级单位党委积极拓展学习形式,组织参与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在线学习;组织前往省档案馆、省革命历史纪念馆、闽东苏区等参观学习调研;组织观看“我和我的祖国”“攀登者”“中国机长”等爱国影片,增强了学习效果。
      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11月19日,修订《福建工程学院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明晰了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等,明确要求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少于1次。2019年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共安排集中学习18次,另在常委会议题中,多次安排专题,及时跟进学习。2019年12月9日-13日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调研,被督查的二级单位党委均严格落实《福建工程学院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9年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达到月均1次的要求。2020年1月22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就及时跟进持续学、完善制度规范学、落实责任带头学、联系实际融合学、创新形式针对学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针对校院党委深入二级学院宣讲不够的问题,2019年10月22校党委书记吴仁华到管理学院调研并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2月26日再次到管理学院为师生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11月20日校长童昕为信息学院、交通学院处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作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11月22日副校长韦建刚参加土木工程学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并作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11月27日副校长刘国买到设计学院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020年1月22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要求每学年校领导要参加一次所联系单位的中心组学习并进行宣讲。2020年1月11日在新年第一次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校党委书记吴仁华就此问题再次做了强调。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层层递减的问题,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宣讲。2019年邀请专家学者开设新思想辅导报告10余场。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校党委中心组于11月5日专题学习, 12月25日邀请中央党校一级教授许耀桐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
      针对直属党委和生态学院党委理论学习总结部分内容雷同的问题,经核实,生态学院2017、2018年理论学习总结关于“存在的问题”部分雷同,已责成生态学院进行修改完善并做出深刻检查。隶属直属党委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17上半年和2018上半年的理论学习总结,“学习方式”和“学习体会”等段落内容基本雷同,已责成直属党委负责人约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并做出深刻检查。2019年11月25日,校党委书记就巡察整改回头看情况约谈生态学院党委书记。
      针对信息、材料、数理等学院均未召开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传达学习的问题,经核实,材料学院、信息学院、数理学院2017年均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后,全校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2018年以来,材料学院共组织39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数理学院共组织24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信息学院共组织26场中心组理论学习。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及时、力度不够”问题
      针对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不及时的问题,2019年12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学习了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并分析研判近期学校扫黑除恶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政治责任;要巩固提升当前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动互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2019年12月26日第四季度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通报。
      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有差距的问题,2019年7月4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思政课教师队伍培养工作方案(2019—2023年)》,强调把建设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作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2019年12月6日校长办公会在讨论思政课教师引进待遇时决定首次启动一事一议方式,对无法享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助的思政课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补贴,参照省内调动同类人才标准高限基础上再给予补差7万元,省外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按同类人才待遇高限提供。2019年校长办公会议共研究了6名思政课教师引进事宜。2019年11月26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招聘具有思政类专业背景的辅导员,作为思政理论课师资后备力量。2019年11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事宜,决定在校内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或相关学科博士转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科研能力考核和教学能力考核等,确定5人通过转教师岗位审核,并于2019年12月27日经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准。
      针对“三全育人”工作经费的问题,学校根据《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2016—2019年“三全育人”工作经费预算情况进行重新统计。经核对,2019年总经费中有1.45亿元是基建专项经费,其中1亿元是政府地债不能用于其他经费,故计算经费占比时应予以剔除。重新统计的占比情况为:(1)2019年增加思政专项经费,从生均20元/生提高到40元/生。(2)2019年“三全育人”经费占比从2016年的1.22%提高到1.33%。2020年学校将增加“三全育人”工作经费预算,保证“三全育人”工作经费占正常经费比重不下降。
      针对学院书记、院长均未带头落实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的问题,2019年11月15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学校领导联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实施办法》,规定校领导每人联系2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每学期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指导联系不少于1次,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1次,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学年分别到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召开1次现场办公会议,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
      针对课程思政启动慢,发动面不广的问题,2019年11月7日校党委组织召开课程思政建设研讨会,研讨探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的有效途径,推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在加强党的领导是课程思政建设的根本、提高教师素质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强化实践探索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途径等方面达成深度共识。11月15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新立项16项课程思政项目,其中工科类项目4项。2019年10-11月分两批次组织49位青年教师赴清华大学参加“双万计划”与“课程思政”专题培训,使青年教师对于如何将课程思政融入理工科核心课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清晰的思路。截止2020年4月,共遴选优秀线上教学课程39门,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堂35门,完成了2020年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其中课程思政示范课47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6项。
      针对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12月6日校党委组织学习中组部、教育部关于高校议事规则范本要求的通知精神。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福建工程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20年1月9日,校党委召开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校党委书记在全会报告中强调要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独特体制转化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定执行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自觉行动力、加快推进学校“三大目标”建设的根本推动力,强化党委领导的“顶梁柱”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作用体现在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本目标之中,把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内嵌到办学治校的制度体系之中,巩固和发展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根本优势。
      针对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行业的密切合作, 2018年9月-2019年8月,学校新增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签订协议444项,2019年学校横向科研课题经费到账金额是2018年的1.6倍。巡视整改期间,2019年9月13日,学校与闽侯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0月24日,校党委书记率队赴尤溪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和调研。2019年11月11日,与福州市政府签订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合作协议》。11月17-20日,校党委书记率队赴中建海峡上海分公司就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开展调研。2019年学校分别与宁德、龙岩、南平以及福州市晋安区、高新区等地深入开展务实的产学合作。加大对科研成果转化的绩效奖励,2019年11月2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增加对落实高品质发展落实赶超战略的研究咨询报告工作量认定,对重点横向科研项目的工作量实行更高积分认定,设立最高1000分科研工作量奖励二级学院开展专利成果转移转化专项使用。增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11月15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和人才优势,研究落实福建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和政策,积极探索科技特派员服务模式,助力福建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目前学校有科技特派员17名,2020年计划再增派20名。
      3.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对特殊学生精准管理、风险防范不够的问题,对24名A类高危个体学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保持联系,到目前24人均保持稳定。畅通24小时心理危机干预热线,邀请医院、高校专家进校开展专题讲座等,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专业水平。每月定期组织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摸排,为全校114名具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在校生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档案,进一步完善“三级心理危机干预评估系统”。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手册》,修订《福建工程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办法》、《福建工程学院心理危机预警学生管理和帮扶方案》、《福建工程学院心理危机处置办法》等,进一步明晰心理危机干预流程与步骤。针对2019级新生开展为期2周共计15课时的朋辈心理保健员专业培训,聘请了210名初级朋辈心理保健员。
      针对对留学生未进行分类精细管理的问题,2019年10月11日校党委常委会决定成立来华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和落实来华留学生管理等具体工作事项。召开2019年来华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要加强留学生的招生培养和安全保障工作。2019年7月制定《福建工程学院国际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暂行)》。2019年12月11日,组织开展了国际学生交通安全及消防知识培训活动,并对超标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
      针对学生安全事故防范不力的问题,自巡视整改以来,全面梳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体系,2020年1月前针对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预案等方面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6个。持续扩大“安全微伴”的受众面,为每位2018级、2019级学生定制个性化电子档案,实现100%学习,100%通过,积极面向大三大四学生推广学习,实现了安全教育全天候、常态化。夯实学生日常管理,举办2019级新生应急疏散演练暨安全知识教育讲座以及学生安全用药教育等工作,对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学生外宿情况、心理危机学生等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阶段性研判,尝试推广晚点名信息化报送机制。加强重大节假日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部署强化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学生离校、返校安全教育管理,落实节假日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证学生渡过“安全、稳定、文明、有序”的节假日。
      针对长期存在的校中村治安和周边村民自营摊点食品安全隐患未解决问题,2019年9至11月间,省政府就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有关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把大学新校区征迁扫尾工作列为重大攻坚任务,对相关高校已征未交地问题,要逐校研究,尽快解决,已达成共识要抓紧落实到位,未达成共识的要抓紧协商。2019年12月11日,校长带队与闽侯县政府沟通加快拆迁交地事宜,闽侯县政府表示将做好校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截止6月底已基本完成蔗州村的拆迁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合辖区派出所在校内设立警务室和110指挥中心,并增派4名治安联防员。2019年12月13日走访上街镇蔗洲村,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校园周边村庄宗教现状、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安全隐患等交流调研,目前,周边饮食摊点已集中有序管理。提升校内食堂用餐环境和饭菜质量,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湖畔餐厅已投入使用,减少了学生对外卖的需求。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不强、重视不够的问题,2019年11月26日校长办公会议对年度考核奖励津贴规定提出了补充要求,明确规定二级单位和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问题的,扣发相应比例的二级单位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津贴。教职工个人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根据处理结果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本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明确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18年度、2019年度,每位校领导均在民主生活会分析了意识形态工作。
针对阵地建设和管理不够的问题,2019年12月2日制定《<福建工程学院报>“三审三校”暂行办法》,规范校报审核和校对制度,12月校报已开始执行“三审三校”流程。严格落实学术活动“一会一报”,组织二级学院(部)对2016年以来举办的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12月26日修订《福建工程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学术讲座的申请、管理,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对各二级单位举办的面向本单位师生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讲座、论坛等实行备案制度。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2019年12月组织对全校网站、网页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针对校内自媒体侵权事件,2019年2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使用或转载网络图片、视频等相关内容版权秩序的通知》, 3月对所属新媒体平台内容进行再排查,特别是学生会微博涉及的相关内容已逐条排查,彻底删除。2019年12月4日,邀请知识产权专家为各学生组织举办《“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及思考》专题讲座,增强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兄弟院校联系沟通,共同抵制涉事企业“碰瓷式”维权行为,截止目前未再遭遇类似行为。
      针对突发网络舆情处置不力的问题,坚持季度安全维稳工作会议机制,定期对网络舆情进行通报、分析和研判,一旦发现网络舆情苗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2019年3月1日,制定《福建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管理的意见》。2019年5月对领导干部、教职工网络公开账号及互联网群组进行备案登记。2019年11月27日邀请福建日报首席记者来校作《新闻写作素养及网络舆情应对》的专题讲座。2019年12月20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同时调整学校网络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调整为校党委书记、校长。加强软硬件建设投入,新的舆情服务监测系统已投入运行。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强化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针对抓“关键少数”不到位的问题,健全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工作机制,结合巡视整改和主题教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题教育情况的监督及民主生活会、对照“18个是否”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盯紧中层干部,持续推进述责述廉常态化、规范化,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加强检视问题的质量把关。2019年先后三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019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举办校内巡察工作暨中层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观看警示教育短片,进一步增强全体中层干部的纪律意识。11月15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年度中层干部的网上考核测评机制,开展二级党委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基层支部书记述职述廉。
      对2018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存在走过场的问题进行复查,对问题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改正。同时结合巡视、审计整改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检查流程,力戒形式主义。在部署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时,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和工程要求,强化检查工作的严肃性。
      针对对评优人选推荐把关不严的问题。2019年12月24日召开二级单位党委书记例会,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加强责任担当意识,对评先评优等工作加强审核把关。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上旬开展学期末党建工作督查,对二级单位党委开展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检查。2019年12月20日组织机关、教辅单位中层干部接受网络测评。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本次考核测评结果不理想的机关、教辅单位中层干部,进行组织谈话、扣除一定比例绩效考核奖励津贴或取消评优资格。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未落实问题线索报告有关规定的问题,2018年我校纪委在核查反映某教师职称评定有关问题时,发现时任校长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同意该教师参加副教授职务评审缺乏制度依据,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已将其作为问题线索书面报告省纪委案管室,并将问题调查情况作了汇报。2019年4月省纪委三室调取卷宗对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2016年5月在调查科研处违规购买公文包等相关礼品问题。经查,2012年、2013年科研处购买相关礼品未做签领和登记,在核查期间,相关责任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退还所有款项。2016年5月23日,校纪委决定给予时任科研处处长廉政谈话提醒。至2016年5月29日向巡视组提交核查报告期间,时任科研处处长还不是省管干部,故未向省纪委报告问题线索。
      2019年11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省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2019年11月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省纪委工作要求,结合监察机构改革工作实际,梳理形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明确了请示报告内容及请示报告的级别、层级。
      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上轮省委巡视组进驻之前,学校党委于2016年4月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人事处、计财处经自查自纠发现赴云南调研学习期间存在绕道旅游的问题,2016年4月9日6名干部主动将绕道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9532元退还学校。鉴于相关责任人积极配合,认错态度良好,主动退回有关钱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016年12月6日,校纪委决定给予6名相关责任人廉政谈话提醒。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2019年12月13日印发《福建工程学院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保障,确保“1+X”专项督查工作取得成效。2019年9月至11月深入5个二级单位和2个职能部门开展监督工作调研,了解纪律建设和警示教育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力度。2019年11-12月开展全校纪检委员培训,对省委巡视、校内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案例进行宣讲。
      针对有关问题线索调查不深入的问题,2012年、2013年科研处购买公文包等相关礼品未做签领和登记。在核查期间,相关责任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退还所有款项。2016年5月23日,校纪委决定给予时任科研处处长廉政谈话提醒。
      自2019年10月29日巡视反馈以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认真核查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全面深入核查有关情况,查实查细相关问题,已决定给予1人诫勉谈话、17人(次)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
针对审查调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11月组织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规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收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专题视频讲座、参加全员业务知识测试。自2018年7月19日《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操作指引》印发后,校纪委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手递手”交接规定。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针对存在特权现象的问题,经核实,信息学院和人事处违规减免2位原校领导相应教学工作量问题属实,反映1位原校领导违规领取横向科研项目劳务费2万元问题不属实。学校决定追回多发的绩效工资,并按规定向省纪委报告;对信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人事处处长、副处长予以批评教育。该问题主要是管理制度不完善所致,为规范管理,2020年1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延迟退休和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的补充规定》,根据延聘教授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签订延迟退休继续聘任的合同,进一步完善聘用期考核管理。
针对巧立名目发放奖金的问题,责令土木学院于2019年5月14日将发放的奖励金退回。2019年12月9日,校纪委决定给予土木学院工会主席批评教育。
      针对财务报账效率低下问题,2019年9月起财务报账实行下点初审收件与计财处大厅实时报账相结合的方式。2019年12月6日推出首批10条简化财务审批手续并挂网发布,同时在校办公群、财务咨询服务微信群、财务网报技术咨询QQ群等向师生广而告之。首批9个报账流程图已经上墙。
      针对后勤处报修效率低下问题, 2019年12月5日组织开展二级单位报修员报修系统使用业务培训,明确了二级单位报修员履行本单位所有部位统一报修职责,理顺了报修工作流程,提升了报修工作效率。12月9日,对物业相关服务人员开展报修系统实际操作培训。在校园各公共区域张贴物业报修系统二维码,提高报修系统使用率。强化物业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过网络报修系统报修,提高报修工作时效性。
      针对出差审批流于形式的问题,进一步重申了出差请假纪律,特别是在节假日放假通知中强调了请假制度。2019年10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差旅管理办法》(修订),严格执行出差审批报账制度,特殊情况无法出差前获得审批的要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完成,无特殊情况先出差后审批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并启动效能问责。关于信息学院党委书记、时任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先出差后审批问题,已分别给予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
      4.关于“侵害师生利益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针对管理学院超比例提留绩效工资并闲置的问题,责成该学院于2019年11月分别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和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4-2017学年提留绩效奖励津贴整改方案并在全院进行公示。2019年12月,管理学院已将提留绩效奖励工资发放完毕。2019年12月,组织全校各二级单位对历年绩效工资分配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把历年滚存的绩效工资进行分配。
      针对土木学院违规将提留款用于发放教工监考、假日值班津贴的问题,已责成该学院制定绩效工资提留款具体分配办法,明确发放范围和标准,杜绝违规使用情况。已对该学院党政班子集体批评教育。
      针对拖欠学生款项的问题,经核查,学校共拖欠42名学生征兵补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助研助教、实习实践补贴、奖学金等各类款项共计19172元,截止目前,已给41人补发11372元,尚有1位学生的征兵补偿7800元,因其身份证过期而无法成功补发。学校与该生联系确定,待其重新申领身份证后即第一时间办理补发手续。
      针对学生转专业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经核实,2018年14位因学习困难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主要由工科专业转入相对冷门的专业,如汉语言、新闻学等专业。《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了7个基本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申请转专业,其中第5款为“确有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可以转专业,“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为其中第1款,属于可申请转专业的一个充分条件,但非必要条件。
      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明确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条件,“学习困难等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原则上其高考成绩须达到转入专业当年高考最低录取成绩,理工类专业或预科转正学生转高考录取时只招文史类考生的专业,不受高考最低录取成绩要求限制”。
      5.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针对应收及暂付款长期挂账的问题,经核实,长期挂帐未冲销共31771.46万元,其中主要是校内拆借以弥补新校区建设资金不足,共计30391.61万元,学校将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归还。2020年1月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了应收及暂付款长期挂帐问题的处理原则。2020年3月制定实行《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长期未冲销的应收及暂付款经过核查均已落实核销,坏帐处置已完成。
      针对虚报伙食补助的问题,经核实,2017年学校体育教研部主任带队参加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赛后4人违规领取伙食补助3200元的问题属实。已给予具体经办的党员教师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体育教研部主任、时任计财处处长批评教育处理,并责成4人将违规领取伙食补助费800元/人上缴学校财务。
      针对报销凭证不合规的问题,2019年11月27日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复核工作,提高复核质量。已决定2020年新进在编财务人员,增设事后稽核岗。
      针对报销依据管理混乱的问题,经与税务机关核实,原存量手工发票仍可继续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故出现“手写发票入账”现象。已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0年增值税发票新规公示上网,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已发布2020年起手工发票不准报销通知。
      6.关于“一些领域廉洁风险依然突出”问题
      针对某“教师”游戏设备购买费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问题,经核实,购买者系专业硕士研究生,参与其导师所负责的项目研究,所购买鼠标、键盘从科研经费中开支的行为符合报销规定,但该鼠标、键盘属于带有游戏功能的设备,作为科研办公耗材配置和使用不够优化、节约。已决定给予该科研项目负责人谈话提醒。
      针对3位教师违规领取劳务费2.4万元的问题,经核实,3人并非教师身份,系硕士研究生,领取劳务费符合规定。
      针对2017年管理学院购买软件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经核查,该软件为向某公司采购的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仿真实训模拟软件,是对原有软件的升级软件,已经以附件形式入库,并完成所有手续。附件清单要单独查询附件目录才能看到,在主件资产清单中并不会显示。
      针对土木学院有的课程组一条龙办理耗材采购、验收、使用手续的问题,经核查,发现该学院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有202张科研耗材报销凭证存在项目负责人与经办人是同一人(验收人员为另一人)的问题,未发现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员为同一人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已责令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并加以整改,并给予批评教育。学校进一步明确了各二级学院资产总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及采购管理员,切实防范科研耗材采购、验收、使用一条龙的内控风险。
      为切实防范科研耗材采购、验收、使用一条龙的内控风险,2019年11月23日组织开展了科研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核查落实科研耗材管理员和科研耗材管理仓库的设立情况,科研耗材入库、科研耗材领用、科研耗材库存年终盘点的执行情况。2020年1月1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研经费采购资产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
      针对后勤修缮工程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经核实,鳝溪校区第二教学楼通道修缮工程立项总价35000元,结算金额为25743元,根据《福建工程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第三条、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此类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后勤处修缮科按程序于2018年3月15日上报后勤处修缮专题会确认校入围库内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不存在未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的情况。
      经核查2018年鳝溪校区所有修缮工程资料,在2018年6月15日确实有6个项目总计24万元的工程款转至学校库内施工单位账户,其中4项为该施工单位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在鳝溪校区的零星修缮项目,共计“请工单”59张、190个零星维修项目,由于数量较多、较为零碎,且单笔金额较小,为了降低财务报销成本,施工方一般都是累积到一定数量进行报销。另外两项为鳝溪校区1-13号楼卫生间铝合金窗修缮工程,立项施工时间为2017年10月;鳝溪校区1、13、15号楼新生宿舍床架搬运及安装立项时间为2017年11月。这两项的工程项目不同,立项施工时间不同,仅报账时间相同,不存在拆项的问题。以上六项工程项目均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报账,每笔金额都未达到应进行招投标金额。
      为避免产生类似问题,学校要求后勤管理处严格按照《福建工程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从招标入围的施工企业中择优选取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材料,按时完成财务报账。完善了修缮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建立施工项目支付情况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款的支付进度。2019年8月以后,已实现每周对符合项目结算要求的工程及时予以报账,已不存在扎堆报账问题。
      学工处对2017年学生所有宿舍零星维修项目进行了仔细核查。经核实,当年学生宿舍零星维修项目共支出78笔计1322182.65元。其中,10笔(计227692.68元)缺少详细工程量清单,5笔(计156530元)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或分项清单与计价表不详实等问题。经向宿舍管理中心负责人、工作人员及零星修缮项目验收人谈话核实,查阅零星修缮项目报销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所有项目均是真实发生的,不存在虚假现象。主要存在工程过程中清单不够细、报销过程单据提交不够规范、审核把关不够严、监督检查不够严等问题。学校决定对时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谈话提醒。
      针对违规支付已房改小区物业费的问题,2019年11-12月,学校先后3次对鼓楼区温泉街道琼河社区、仓山区对湖街道程厝社区进行调研,分别征求对高工小区、仓山生活区物业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建议。2020年1月7日,在各小区内张贴物业社会化改革事宜公告,征求小区业主对于物业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生活区物业服务全面社会化改革方案(讨论稿)》,计划逐步推进已“房改”家属生活区物业社会化改革工作。2020年4月15日校长童昕主持召开福建工程学院生活区物业服务全面社会化改革工作部署会,决定成立工作专班。已完成对近三年来,生活区物业费及公共区域修缮项目支出等情况的梳理排查。7月1日起,学校已与生活区脱钩,不再承担物业费及公共区域修缮项目支出。各生活区已成立了自治机构,进入物业社会化改革阶段。
      针对部分领导电脑配备过多、离岗人员电脑未收回的问题,2019年11月,开展对校领导、中层干部电脑配置及离岗人员资产情况排查,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标准核对超标配置情况,目前,部分校领导超标配置电脑问题已整改完毕。离岗人员电脑设备尚余1件未追回,经查实为土木学院一位引进台籍人才名下的台式电脑工作站,该老师目前无法联系,将继续督促土木学院联系该老师进行催收。
      针对公车维修点未招标的问题,根据就近原则,经研究,决定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入围的企业中,确定两家企业为我校2019-2021年度公务用车定点“整车维修保养”和“轮胎维修经营”企业,2019年10月24日与两家企业签订《2019-2021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框架协议》。合同签订后,我校所有公务车已全部按要求实行定点维护保养,并纳入福建省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行统一报备管理。
针对印刷服务采购未进行招标的问题,2019年12月9日召集教务处、宣传部、学工处、团委、信息学院等单位征求意见,调研入围印刷服务的情况,学校将对小额项目印刷服务以入围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对大额印刷项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教务处2019年-2020年试卷印刷项目已按公开招标方式完成采购。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针对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差距的问题,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福建工程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人才引进培育、在编在岗教职工离职、接收和安排军转干部、审定科级干部人选等纳入常委会议事内容。2020年1月9日召开校党委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委在学校发展中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作用。
      针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抓督查不力的问题,为切实落实党支部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订实施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18个二级单位党委均已完成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2019年11月,校党委制定出台《福建工程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标准,推动基层党建工作。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上旬,全校18个二级单位党委均已开展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2020年1月3日校党委组织开展2019年度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上旬,结合学期末党建工作督查,重点抽查了8个二级单位党委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推进“双带头人”工程不力的问题,严格落实“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培育建设工作,通过二级单位党委书记例会、党建工作会议等持续推动“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设,目前全校共有教师党支部63个,已配备“双带头人”62个,比例达98.41%,已完成2019年底“双带头人”比例达到90%的既定目标。截止2020年6月3日,学校实现“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全覆盖。
      针对二级学院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督促各二级单位党委重新认真学习《福建工程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福建工程学院二级单位党委会议事规则》,确保二级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符合程序规范,提高会议效率和规范要求。结合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上旬开展的学期末党建工作督查,对二级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执行规范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二级单位党委书记例会制度,2019年共召开二级单位党委书记例会、党建工作推进会等7次,加强对二级单位党委工作的指导和部署。2020年1月3日召开2019年度二级单位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校党委书记对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履职情况逐一点评,并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引领推动本单位高质量发展。
      2.关于“党委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针对“2018年学院党政主要领导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问题,加快书记校长原有项目的结题工作,校党委书记、校长所有科研项目已于2020年4月前完成结题。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第三点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主持的不得超过1项”的规定。
      针对未落实任职承诺制度的问题,2020年1月3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校级领导干部任职承诺书》,明确校领导班子成员到任时须签订承诺书,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针对校领导权力未纳入内控体系的问题,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校领导岗位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排查校领导岗位风险点。2020年1月1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校领导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及措施》,并将之纳入学校总体内控体系建设中。2019年11月2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校领导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对校领导绩效工资发放的项目及标准作出明确规定。2020年1月10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福建工程学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
      3.关于“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
      针对科级干部作用未经党委常委会研究的问题,2019年12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9日校党委二届十次全委会表决通过《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明确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最后审批权收回校党委常委会。
      针对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超配,自行聘任中层干部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学校按照《福建省公办普通高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闽委编〔2019〕19号),对机构、职数重新核定,已拟定《福建工程学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方案》并于2020年1月15日上报省教育厅,2月27日收到省教育厅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我校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方案。2020年3月5日首次将方案提交省委编办,6月4日,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与省委编办达成共识。7月20日,学校已收到省编办的正式批复,学校将严格按批复内容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按新的方案,学校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就不会出现超编情况。
      针对引才聚才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大《福建工程学院引进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福建工程学院“人才特区”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引进人才和校内高层次人才待遇的通知》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已经制定第二轮《福建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年薪制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福建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制定《福建工程学院第三轮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已由教代会表决通过。2019年共引进高层次人才83人,同比增长约30%。针对台籍教师流动较大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引进台籍教师的工作机制。2017年12月1日下发《关于提高台籍教师待遇和改进有关工作的通知》,提高台籍教师待遇,拓展参与民主决策的途径,建立台籍教师的帮扶政策。
      针对选人用人程序、标准不够严格的问题,2019年8月26日校党委常委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标准,积极探索符合学校事业发展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方式,进一步推进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2019年12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9日校党委二届十次全委会表决通过《福建工程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进一步从制度上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标准。已完成对省委巡视反馈的3名超过两个任期中层干部的调整。校党委举一反三,经梳理,仍有另外3名任职超过两届的干部,拟于2020年任期届满考核后调整完毕。学校将按照新修订《福建工程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福建工程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并明确同一干部不频繁交流。
      针对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对中层以上干部有近亲属在本校工作的情况排查工作,对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的干部予以交流调整。
      4.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化和执行制度不够规范化”问题
      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的问题。2019年11月1日召开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以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目标的专项整改工作,着力解决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等突出问题,共排查出问题5个,制订整改措施10条,已逐项整改完毕。2019年11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确定在职教工党支部奖励津贴标准,进一步激励教师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支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校内巡察发现的法学院某教工支部存在无人担任支部书记的问题,2018年7月已对该学院党委书记进行问责,予以诫勉并通报批评。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带头作用吸引优秀青年教师主动申请入党,实行教师入党计划性指标单列,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加大力度跟踪培养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2019年度全校共发展教工党员8名。
      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已督促管理学院教工第一、第五党支部分别于2019年11月27日、11月6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严格落实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环节。转发省委《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文件,组织开展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要求被立案处分、诫免谈话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检讨。学校领导到分管(联系)部门、二级学院党组织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确保过程严肃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排查未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立案处分、诫勉谈话等作检讨情况,责令重新召开会议进行说明。结合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上旬开展的学期末党建工作督查,对二级单位党委开展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行检查。
      针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切实落实党支部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19年10月25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教师党支部建设标准》、《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合2019年12月下旬至2020年1月上旬开展的学期末党建工作督查,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制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已完成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方面的相关整改工作。
      针对法学院党委学习记录涉嫌造假的问题,已合并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对该学院原党委书记王凤民问责,给予诫勉谈话并在二级单位党委书记例会上进行检讨。针对国脉信息学院教工党支部会议记录涉嫌造假问题,2019年12月26日,该学院党委召开党支部会议记录专项培训会,教工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书记在会上进行书面检讨。针对机械学院多个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未上党课的问题,已责成该学院机电一体化教研室党支部、机械基础教研室党支部、2014级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分别补上党课,该学院党委书记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缺乏容错纠错机制的问题,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担当尽责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若干意见》以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并于2020年1月17日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针对中层干部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2019年11月16日,学校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12月组织机关、教辅单位中层干部接受网络测评。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本次测评结果不理想的机关、教辅单位中层干部,进行组织谈话或扣除其不同比例的绩效考核奖励津贴,对考核测评结果优秀率排名在后1/3的机关、教辅单位中层干部,取消其2018-2019学年度评优资格。2019年12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0年1月9日校党委召开二届十次全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干部退出制度、干部任期和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执行《福建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学术假制度》,执行聘任期满未达退休年龄或聘期内主动辞去行政职务回归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的学术恢复期及条件支撑制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9年11月25日,针对履行推进校内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校党委书记约谈生态学院、法学院、机械学院党委书记;2019年2个二级学院党政班子集体因履职不当被谈话提醒或批评教育,11位中层干部被追责,其中1位中层干部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中干职务。
      针对部分科研项目立而不研的问题,经核实,原校长4项课题均已完成研究任务,经省教育厅审核,已分别于2017、2018年由省教育厅公布结题,其课题结余经费在此次巡视整改中已于2019年10月按规定回收学校。原校党委副书记2014年的校级立项课题未结题,已按规定予以撤销。
      针对离职人员违约金追缴方面存在的问题,2020年1月9日发布《福建工程学院教职工调离、解聘流程》,以更好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经核实,上轮巡视指出的5名离岗人员违约金问题,其中2人分别交清违约金49788.39元(含滞纳金)、78012.09元(含滞纳金)。学校对另外3名离岗人员应缴违约金的起诉被法院驳回。2019年12月19日通知校计财处对“驳回”三人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校党委对整改工作不重视问题,2019年12月3日,在校党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校党委书记代表常委班子及个人就上轮巡视整改不够重视、履职不够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针对本轮巡视整改工作,校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巡视整改阶段通报、定期研究的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校党委已召开各类巡视整改工作会议19次。2020年1月9日校党委召开二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校党委书记强调2020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紧抓实巡视整改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干部管理,切实增强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针对党委书记未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向合作办学单位追讨学生住宿费等上轮巡视整改工作的问题,2019年12月27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将涉及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事项列入常委会讨论决定事项范围。
      2.关于“整改任务未完成,长效机制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1)关于“中央巡视整改任务未完成”问题。
      关于“对办学方向的政治把关还要加强”问题,学校自查并制定的4条整改措施中“制定出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到本轮巡视进点前尚未整改完毕。2019年12月20日校党委常委会已审议通过该实施办法。
      关于“一些高校除马克思学院外,其他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很少有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成果”问题,学校自查并制定的4条整改措施中“制定出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到巡视进点前尚未整改完毕。2019年12月20日校党委常委会已审议通过该实施办法。
      关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政治性、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学校自查并制定的9条整改措施中“拟定并公布学校科研学术诚信年度报告”到巡视进点前尚未整改完毕。2020年1月10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科研学术诚信报告》,已挂网公布。
      (2)关于“上轮省委巡视整改未到位”问题。
      针对违规设立正处级机构并配备干部的问题, 2019年9月,撤销产学研办公室•校办企业改革办公室,相关人员已重新安排。 2019年11月通过调整合并方式,撤销1个机关部(处)、1个二级学院,2019年12月,我校共设置党政管理机构18个,教学机构17个,内设机构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相关干部已进行调整,2019年12月6日,向省委编办上报《福建工程学院关于违规设立处级机构整改的报告》。根据省委编办下发的《福建省公办普通高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2019年10月11日、10月25日、11月26日、12月6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多次研究学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方案,现已拟定《福建工程学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方案》并于2020年1月15日上报省教育厅,2月27日收到省教育厅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我校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方案。2020年3月5日首次将方案提交省委编办,6月4日,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与省委编办达成共识。7月20日,学校已收到省编办的正式批复,学校将严格按批复内容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按新的方案,学校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就不会出现超编情况。
      针对采取校聘方式配备按处级干部聘任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中层干部问题,学校按照《福建省公办普通高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对机构、职数重新核定,拟定《福建工程学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方案》并于2020年1月15日上报省教育厅,2月27日收到省教育厅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我校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方案。2020年3月5日首次将方案提交省委编办,6月4日,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与省委编办达成共识。7月20日,学校已收到省编办的正式批复,学校将严格按批复内容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按新的方案,学校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就不会出现超编情况。
      针对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岗位并配备干部的问题,自上轮省委巡视以来,学校按照先机关后学院的原则,推进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转任科级干部工作,至2018年1月,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的2名主任科员已转任科级干部岗位,2名已免职。非领导职务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岗位设置及制度已不存在。另47名为二级学院有具体职务的科级干部但原任命文不规范。目前已转岗5名,交流任职3名,重新任命5名,提任中层副职1名,退休1名,另32名已完成职务重新任命。
      针对合作办学经费未入账的问题,根据原合作协议约定,要求原合作公司按期上缴所欠经费。该公司己在2019年10月16日归还210万元,剩余420万元,经协商,该公司将提前一年,于2020年底前归还所有欠款。按照协议约定,将合作公司投入合作办学的固定资产在合作办学期满(2022年8月31日)后进行资产评估,按评估价值清点验收入库。
      针对违规合作商业开发的问题,为追回合作公司所拖欠的各类款项,维护合法权益,学校于2019年7月2日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受理。2019年11月1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现等待法院判决意见。关于原浦东校区沿街店面23户商家对我校提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到2020年3月30日,实际已完成一审判决原商户诉我校案件共计22宗。剩余一宗已于2020年4月20日一审开庭,现正等待法院判决。
      针对旗山校区图书馆工程超概算的问题,上轮巡视整改时,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近年来,学校新增项目均严格按照规范执行,无类似问题出现。针对本轮巡视提出的同一工程的超概核实问题,学校提交了说明材料。今后,学校将继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
      (2)关于“存在边改边犯现象”问题。针对新增4名校聘中层干部问题,已按照《福建省公办普通高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的精神,对机构、职数进行重新核定。在此基础上,在符合核定的职数范围内对干部进行调整,进一步推进干部分类管理工作。我校现有配备聘任制中层干部44名,其中聘任境内外专家学者3名,校内聘任教学教辅单位中层41名。学校现已拟定《福建工程学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方案》并于2020年1月15日上报省教育厅,2月27日收到省教育厅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我校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方案。2020年3月5日首次将方案提交省委编办,6月4日,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与省委编办达成共识。7月20日,学校已收到省编办的正式批复,学校将严格按批复内容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按新的方案,学校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就不会出现超编情况。
      针对新增离岗人员违约金的问题,经排查,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学校在编人员调出26人,在编人员解聘25人,非编人员解聘35人,合计收回离职赔偿金3,367,585.02元。对以上86人开展财务挂账、占用资产、工资社保情况核实,没有发现占用学校资产情况。另对擅自离岗的2人,已在福建日报刊登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告并拟向法院起诉。
      3.关于“整改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针对问题线索调查不深入的问题,2016年省委巡视移交的信访件,校纪委根据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和内容,逐个逐件分析确定处置方式,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经校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关于“2015年赴德进修人员经费报销”问题,经核实,2015年存在15人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教学教改等经费中报销的问题,校纪委经研究后将此问题报告校党委。学校责成人事处牵头梳理所有赴德国留学人员的经费报销情况。经排查,2011至2015年共有39位赴德进修人员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其他经费中报销,均已于2017年按照协议规定退回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关于“部分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2016年11月学校巡视整改期间,10位兼职干部按规定要求辞去企业兼职, 1位企业兼职干部报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免去其校纪委常委、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针对问责不严肃的问题,经核实11名处级领导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问题,该问题作为巡视期间立行立改事项,校纪委多次向巡视组汇报调查处理情况,征得巡视组同意后,2016年5月25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校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给予相关干部相应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本轮巡视整改以来,校纪委认真分析研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核查,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已决定给予1人诫勉谈话、17人(次)批评教育、6人谈话提醒。
      (五)深化改革发展体制机制方面
      1.关于“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差距”问题
      近年来,学校持续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通过设立教师工作部、实施班导师制度、在绩效奖励中设置服务分等,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专业教师、机关干部争当学生理想信念引路人、创新创业指导者。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2019年12月20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行为规范》,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和首要任务,推进落实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2019年11月校党委组织召开课程思政建设研讨会,研讨探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与改革的有效途径,推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在加强党的领导是课程思政建设的根本、提高教师素质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强化实践探索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途径等方面达成深度共识。11月15日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同时新立项16项课程思政项目,其中工科类项目4项。10-11月分两批次组织49位青年教师赴清华大学参加“双万计划”与“课程思政”专题培训,使青年教师对于如何将课程思政融入理工科核心课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清晰的思路。
      2.关于“人才培育缺乏长远规划管理”问题
      针对重引进轻培养的问题,组织开展《福建工程学院教师培养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情况自查,形成实施情况报告,为后续进一步完善教师培养办法提供依据。加强引进人才培养,新引进博士尽量配备科研团队或平台负责人为导师,制定培养计划。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已经制定《关于调整引进人才和校内高层次人才待遇的通知》、《福建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版)》和《年薪制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福建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制定《福建工程学院第三轮岗位聘用与管理办法》,已由教代会表决通过。在制定2019年新进博士培养计划、配备导师时,法学、机械、交通、信息、管理、建筑等学院,有50%以上导师为团队或平台负责人,更有利于团队的形成。
      针对重个人轻团队的问题,作为2002年升本的地方高校,为克服引进、组建人才团队的先天不足,学校注重加强科研平台建设,现拥有34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为引进和组建人才团队提供了平台基础。2020年1月10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学校省级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工程学院新技术研究院科研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新技术研究院科研人员原则上采用科研团队的组织管理形式,优先支持平台负责人及其主要研究方向带头人组建科研团队入驻新技术研究院。为加大人才团队引进步伐,在二级学院院长招聘计划中,支持由应聘人员作为学科带头人牵头引进人才团队,根据福建省引进百人计划团队申报条件推荐本学科高水平学术团队成员共同入职,引进团队成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作为优秀团队引进的,学校为其提供团队科研配套经费以及其它相关配套条件,并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引进百人计划团队项目和福建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以引进学科带头人带动团队建设,围绕引进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研究方向,着力引进相近学科的优秀人才,目前已形成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为团队带头人、5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B/C类人才为核心成员的高分子材料研究团队。
      3.关于“校企合作办学存在较大风险”问题
      针对校方权益难以保障的问题,2019年12月学校按规定为法务室配备3名兼职法务和1名专职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合同协议条款的把关审核。学校分别于2019年10月29日、11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合作办学相关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合作办学规章制度,有效维护校方的合法权益,对原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明确董事会及合作双方的责权利,明确合作办学相关管理部门职责要求,科学谋划三个合作办学学院今后办学发展方向和思路。对三所合作办学财务全部并入学校统一核算。学生住宿费收入学校账户,按规定付款给合作方。
      2019年12月3日,学校对海峡工学院合作公司发出函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和佐证资料,2020年1月10日,学校收到该公司相关考核资料,下一步将委托第三方对其服务内容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校方付款依据。
      对软件学院合作公司“占用学院资金”的问题,学校于11月7 -14日成立审计组对其进行专项审计核查,并形成报告提交审计厅。2020年1月7日召开校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审计工作要点》,把对软件学院2016-2019年财务收支审计纳入2020年度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加强对合作办学审计监督力度。
      对国脉信息学院合作公司投入合作办学的固定资产在合作办学期满(2022年8月31日)后进行资产评估,按评估价值清点验收入库。
      针对师资力量难以保证的问题,学校于2018年之前已将合作办学单位办学主导权全部收回,师资队伍建设已由学校统一调配,实行一体化管理。2019年6月以来,国脉信息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已新引进17名博士,旗山校区共有13名专任教师调整到国脉信息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其他相关课程教学均由学校统一安排。在管理体制调整后,应用技术学院已停止自聘教师,教师聘用、课程安排均由学校统一调配。海峡工学院位于旗山校区,师资已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及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视十三组移交的信访件和反馈的问题线索,我校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校纪委成立核查组,分别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及时处理。
      校纪委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分类处置移交的信访件,已办结5件,给予谈话提醒1人,其他正在办理中。
      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已办结8件,给予谈话提醒5人,批评教育17人(次)、诫勉谈话1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暂无
      (二)诫勉情况
      关于“4人违规领取伙食补助3200元”问题,具体经办出差报销事项的党员教师廖志锦,不按财务管理规定办事,提供虚假说明,负直接责任,给予诫勉谈话。
      (三)组织处理情况
      关于反映原管理学院院长“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科研用房,利用职权便利为个人或特殊群体谋取私利等问题”的问题,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鉴于核实过程中了解到管理学院原院长存在“比较看重个人荣誉,深入教师群体了解沟通不够”问题,对其谈话提醒。
      关于反映发展规划办主任“学习心得大篇幅抄袭”问题,给予其批评教育。
      关于反映“4人违规领取伙食补助3200元”问题,给予体育教研部主任、时任计财处处长批评教育。
      关于反映“违规减免原校领导相应教学工作量并补发津贴”问题,给予人事处处长、副处长批评教育,给予信息学院党政班子集体批评教育。
      关于反映“土木学院工会违规以‘毕业生最喜爱的老师’名目发放奖励金”问题,给予土木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批评教育。
      关于反映“土木学院违规将提留款用于发放监考、假日值班津贴”问题,给予土木学院党政班子集体批评教育。
      关于反映中层干部“先出差后审批”问题,给予信息学院党委书记谈话提醒,给予时任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批评教育。
      关于反映“教师游戏设备购买费在科研经费中报销”问题,给予科研项目负责人谈话提醒。
      关于反映“学生宿舍零星维修费真实性存疑”问题,给予时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共3人)谈话提醒。
      四、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和进一步整改的措施
      (一)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1. 关于“内设机构、中层干部超配,自行聘任中层干部问题仍然存在”、“违规设立正处级机构并配备干部问题未整改到位”、“采取校聘方式配备按处级干部聘任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的中层干部”、“新增4名中层干部”等问题,学校已拟定《福建工程学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设置方案》并于2020年1月15日上报省教育厅,2月27日收到省教育厅审核意见,原则同意我校内设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方案。2020年3月5日首次将方案提交省委编办,并达成初步共识,6月4日,在前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与省委编办达成共识。7月20日,学校已收到省编办的正式批复,学校将严格按批复内容设置机构和配备干部。按新的方案,学校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就不会出现超编情况。
      2.关于“2016-2018年违规支付已房改小区物业费118.5万元、修缮费132.5万元”问题,由于房改房小区存在的诸多复杂的历史原因,学校制定了逐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对涉及改革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权属问题以及其他复杂的政策问题等逐一厘清,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全面、稳妥地完成生活区物业社会化改革工作。7月1日起,学校已与生活区脱钩,不再承担物业费及公共区域修缮项目支出。各生活区已成立了自治机构,进入物业社会化改革阶段。
      3. 关于“旗山校区图书馆工程当时立项是图书馆,而实际使用情况为1至6层裙楼为图书馆、7至18层为办公会议用房”问题。学校是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工程学院新校区图书馆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闽发改重点[2007]510号)批复意见“同意经调整后的图书馆(含行政办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0500m2,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进行图书馆功能使用划分的。
      关于工程结算委托中介组织,未按规定送省财政厅下属评审中心结算问题,我校新校区图书馆建设工程项目结算委托审核做法是参照2007年省财政厅批复(闽财建审〔2007〕50)要求,采取公开招标委托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核的办法执行。今后学校建设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评审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建〔2019〕4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教发〔2017〕53号)规定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和报送。
        4. 关于“违规合作商业开发”问题,为追回盛源公司所拖欠的各类款项,维护合法权益,学校于2019年7月2日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受理, 2019年11月11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现等待法院判决意见。关于原浦东校区沿街店面23户商家对我校提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到2020年1月5日,晋安区法院已依法驳回8商户的诉讼请求,1商户撤诉。其他商户诉讼案件等待法院审理中。学校将持续跟进。
      (二)下一步的整改举措
      1. 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试金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贯穿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2. 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目前巡视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不能因此松劲懈怠甚至就此止步,要坚持盯住问题不放,精准施治。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必须明确时限,进一步加大力度;对于涉及历史原因、外部因素、一时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集中力量攻坚;对于需要持续推进的措施,必须一丝不苟长期坚持。要坚持对照检查,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未被指出的其他问题,及时发现冒出的新问题,并做到即知即改。
      3. 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完善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制度体系,扎牢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独特优势转化为推进立德树人的优质资源,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独特体制转化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治理效能,将服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学校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严格的执纪问责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以制度刚性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
      4. 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把推进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整改成效上。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持续推进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其他各项工作一体研究、同步部署、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根据整改任务分工,明确下一步的整改重点和方向,持续发力,举一反三,既消炎镇痛,诊治症状;又杀菌消毒,清除病因;更要强身健体,增强免疫力。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充分履行专责监督职能,持续盯紧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有效监督,对蜻蜓点水、敷衍应付、草率收兵等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3424;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350118);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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