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福清某工地摔伤赔偿遇分歧 亲属到工地吵闹

25.07.2014  12:45

  福州新闻网7月25日讯 7月中旬,福清市公安局镜洋派出所与镜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公调对接”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工地作业摔伤赔偿纠纷。

  据介绍,7月15日,福清市镜洋镇一个在建工地工程承包商林先生向镜洋派出所报警求助,称有人到工地吵闹,阻挠施工,希望帮助调处。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事件起因是5月底,杨女士在工地上作业时,不慎从架子上跌落,造成左髋臼粉碎性骨折,经治疗痊愈后,双方在补偿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而且互不退让。之后,杨女士的亲属到工地吵闹。

  经民警现场调处,双方还是不能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民警遂启动“公调对接”程序,派出所民警将案件移送镜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镜洋镇调解员当天介入调解。

  经过调查,调解员得知双方对赔偿数额的分歧,主要是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造成的。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及亲属认真宣传讲解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法理、情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都作出让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林先生一次性支付杨女士补偿费10.5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严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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