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工商局规范权力运行打造“阳光工商”

10.09.2015  08:42

一是充分减权。 以“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行政”为原则,梳理行政权力,最大限度为市场和企业松绑减负,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经市政府审核确认,共保留本级行政权力459项。 二是公开晒权。 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福建省工商系统信息公开大平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多个渠道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确保企业群众“查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三是规范用权。 继续完善执法质量评议、执法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审议制度,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已公示案件处罚信息179件   (福安市工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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