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2016年,省工商局围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于“放”,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一是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2016年9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五证合一”,比全国提早1个月,全省共发出“五证合一”营业执照8.97万份。目前,除年报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外,已全部完成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工作,比全国提早1年完成。在全省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比全国提早2个月。
二是实施企业名称网上申报核准机制。推广平潭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的试点经验,申请人通过输入字号、行业表述等信息,既能查询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名称,也能查询禁用和限用字词,为申请人选取、申报合适的企业名称提供便利。
三是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度。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住所登记手续进一步简化。
四是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在泉州、漳州、平潭、南平、三明探索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2016年有近1200家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省工商局还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企业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将企业注销程序减为发布公告和申请登记2个步骤,由8个环节减为2个环节,企业提交材料由16项减为4项。
二、着力于“管”,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国率先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率先出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公示系统运行管理列入绩效考核。至2016年底,共归集3081个部门(其中省级44个)涉企信用信息5361万条。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善一体化平台抽查软件,建设“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监管。2016年共完成抽查25519户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2192户次。
三是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有12.37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5.65万户个体工商户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3万户企业经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1万户个体工商户经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依托公示系统将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交换至国土、人行等部门,对失信企业进行信用惩戒。
四是健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机制。加强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的监管,抓好重要节日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无照经营、传销等违法行为。2016年共立案11446件、罚没11077万元。持续推进12315“五进”工作,完善首问责任和先行赔偿制度,加强“直通车”绿色通道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2016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2.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62.28万元。
三、着力于“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创新服务举措和机制。深化“马上就办”活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出台提高办事效率“5条措施”和创新体制机制、创建一流营商环境“10条措施”,建成运行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加强企业指导帮扶。
二是实施商标和广告战略。2016年,新增注册商标11万件、地理标志商标25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17件、驰名商标24件,总数分别达到62.5万件、297件、1692件、478件,分别居全国第6、2、5、5位。取消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烟草广告审批、广告经营许可登记等6个行政审批事项,推荐6个项目申报2016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化广告业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三是全力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牵头推进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专题组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支持福建自贸区建设的12条意见。工商部门探索推进的创新举措中,有4项被毕马威评为全国首创,2项入选自贸试验区“十佳创新举措”,6项在第三方评估中满意率高于93%,其中“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满意率达96.9%,居投资便利化领域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