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福建省工商局持续推进服务发展主要工作

18.07.2014  17:47

  一、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做好省政府计划本月召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第一次协调会议相关筹备工作。推进全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第三阶段工作,确保改革在全省有序铺开。落实《福建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继续协调未出台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部门尽快出台办法,并汇编成册。健全市场抽查监管制度,继续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研究制定异常名录、“黑名单”等制度,加强后续监管。推进年检报告公示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适应改革任务要求的基层监管模式、严管措施和执法力量整合优化等办法。

  二、提升服务发展实效。深化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细化完善服务举措。贯彻实施新《商标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推进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措施,做好“首届十佳地理标志商标”组织评选工作。推进福建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制定支持优惠政策,服务我省广告业加快发展。

  三、组织开展好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竞争执法力度,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会同有关媒体主管部门探索制定媒体信用评价办法及广告监管工作考评制度,对违法率高的重点媒体实施重点监管。组织开展“绿色媒体”评比活动,对违法率高、排名倒数的媒体进行公示。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查处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传销、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行业不平等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加强法制建设,研究制定《福建省工商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和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四、强化消费维权。抓好新《消法》宣传培训工作。推进12315“五进”活动,加强“四个平台”建设,加强与行业组织协作,发挥社会各界作用。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和商品质量抽检权威报告,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

  五、推进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各市、县(区)工商局做实做细第二环节各项工作。严督实导,主动加强与省委派驻当地的督导组和地方党委、活动办的沟通协调,推进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六、加强效能建设,做好绩效评估工作。按照省政府绩效考评新要求,对照考评指标细则,做好绩效考评的日常性工作。落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加强对作风纪律和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改进机关作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保障队伍安全。做好省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的复查工作。加强机关内部管理。

  七、发挥信息化业务支撑保障作用。做好一体化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年报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后续监管软件模块的开发。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为全国试点工作创造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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