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建立审批服务工作回访制度

22.09.2015  18:39

  近日,泉州市工商局出台关于建立审批服务工作回访制度,决定在市局和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四个派出单位建立审批服务工作回访制度。回访工作采取各级窗口自查回访和效能督查组抽查回访两种方式,结合实际通过登记质量评析、AB岗互审、电话回访、现场询问申请人等多种形式,定期定量对各级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件申请人开展回访。此项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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