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工商局出台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04.05.2015  20:38

  指导意见4月17日印发,明确了全市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对象和内容,规范了抽查的流程和要求。即日起至5月31日,该局将以蕉城区和周宁县工商局为试点,由省工商局按照1%的比例随机抽取确定待查企业名单,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通过比对内外网公示信息、电话核查、实地核查、结果处理等流程,对待查企业已公示的2013年度、2014年度报告信息,包括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存续状态信息、投资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网站建设信息、经营状况信息等的真实性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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