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制定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措施
近日,厦门市制定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措施,今后,凡是一年内发生1起重大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班线和车辆。
今年,厦门市安监、交通运输、公安等多部门将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管控,确保在用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率100%。其中,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充装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检查充装车辆的资质和手续,严禁超装、错装、混装;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把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关;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质监部门加强对槽罐车的承压罐体检测;建设部门督促充装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范。
同时,还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问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和倒查,一年内发生1起死亡10人以上或2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一年内发生一起死亡5人以上或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报告。
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厦门还将持续推进呈街道化的国、省、县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临水、临崖防护措施,夜间照明设施建设,今年内将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及公路危桥改造、病害城市桥梁除险加固或重建等任务。对隐患路段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将深入调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意见,涉及源头管控、整改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的,将提出倒查、追责意见。
针对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长隧道、特长隧道、长下坡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作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健全覆盖全市维修救援网络。
同时,还将继续加大科技力量支撑,完善覆盖全市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确保“两客一危”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危险品检测仪安装率达100%,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售票厅、候车厅、发车区、进(出)站口等重点区域动态视频监控安装率达100%。
此外,针对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明确提出要强化路警联勤联动,超限率严格控制在4%以内,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入口“黑名单”车辆禁入机制,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公路。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将录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数据交换共享,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