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9.02.2016  11:32
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在秀屿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秀屿区发展大局,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为目标,充分履行部门职责,规范管理、转变作风,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秀屿建设“希望之区、跨越之区、引领之区”提供有效的资源支撑。下面,就我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有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一是引导规划用地。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工业项目进园区、优先保证港口工业用地需求等原则,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供地;规范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防止建设乱铺摊子、滥占耕地等现象,今年以来,共办理用地预审29个项目,面积1282亩。二是优质服务报批。主动介入,指导、帮助选址、准备用地报批材料;并联式办理,全速审核上报;全程跟踪、协调,使项目用地尽快获批,共上报农转用征收7个批次和6个单独选址项目,申请征收集体土地3165亩,其中已获批6个批次、1个单独选址项目,面积878亩;办理供地项目38个,面积3097亩。三是推进征迁工作。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加大征迁力度,项目一旦通过省里批准,就马上着手启动“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并配合乡镇政府进村入户做好征迁各项工作,确保征迁进度,共颁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9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5个,征收集体土地3137.313亩。 (二)有效保护辖区耕地资源 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实行重点巡查、重点监管、重点查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已完成实施方案制定、中心城区基本农田划定资料收集及取证工作。继续实施旧村复垦,南日镇港南村旧村复垦项目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完工可新增耕地面积11.36亩,将获得增减挂钩指标11.36亩。 (三)有效落实共同责任机制 一是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村级协管员、国土所和监察大队的工作职责,要求加强巡查和督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考评,并兑现奖惩,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对8名同志职责履行不到位予以诫勉谈话,对其中2名临时工巡查员同时予以扣发相当于月工资50%的福利或奖金。今年以来,共开展国土资源日常动态巡查368次,出动人员2250人次、车辆450辆次,参与联合执法20场次,拆除违法建筑86宗,涉及用地面积1.2万平方米。二是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与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在埭头镇开展大型联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18份,接待群众咨询125人次;对无证矿点每周至少巡查一次,以防止无证矿点“死灰复燃”,共组织开展9次打击无证矿山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892人次、车辆210辆次,打击取缔无证矿山10处,摧毁采矿机械设备50部,拆除工棚11座,执法情况在市、区电视台曝光,有效地震慑非法采矿行为。三是加强批后监管。继续加强土地批后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工业项目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工作精神,对全区已批的项目用地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每月跟踪一次,共发出《温馨提示函》15份、《建设项目用地履约催告函》15份、《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10份、《闲置土地认定书》6份,经督促,至目前54宗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认定闲置土地的6宗项目用地,其中5宗已报告区政府进行依法处置,1宗已启动闲置土地调查。四是做好2014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核查,我区共有新增建设用地958宗、面积4327.34亩,其中合法用地214宗、面积3820.19亩,违法用地744宗、面积507.15亩。对违法用地逐个核实,分门别类进行整改,至目前,补办用地手续1宗,面积11.3亩;已决定拆除违法建筑物16.92881万平方米,决定没收违法建筑物4.300371万平方米,已没收4.300371万平方米;决定罚款人民币95.0894万元,已收缴罚款人民币95.0894万元;提出处分建议8人,已落实8人。 (四)有效规范矿山管理秩序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着重检查其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发放巡查意见书12份,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二是开展采矿权人年检。完成2014年度2家持证矿山采矿权人年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通过年检进一步增强矿业权人依法办矿、持证采矿的法律意识,有效规范我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经检查,2014年度2家持证矿山年检均为合格。三是依法收缴有关规费。按照《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收缴采矿权使用费0.1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4.8万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16万元。 (五)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保障权益。拟定并提请区政府出台了《秀屿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件,明确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及工作机制;制作了《征地拆迁补偿程序手册》200本,分发给各个乡镇及各园区,并做好相关业务指导;在全区业务工作培训会上,局长专题讲授征迁项目用地报批业务,提高征迁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程序,确保征迁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共发放征地补偿款1622.987万元。积极开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共审核通过7个村116户社会保障申请,涉及522人。积极引导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审批,主动为村民提供优质服务,共上报区政府审批新建751宗、面积93700平方米,上报市政府农转用审批72宗、面积7060平方米,乡镇审批1982宗、面积237846平方米。积极办理土地登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办理个人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45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8宗;办理安置房土地登记发证14宗,其中集体7宗、国有7宗。二是防治地灾。编制《2015年度秀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政府发布实施;指导编制村级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10个,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20份和避险明白卡89份;加强地灾点监测工作,督促、指导月塘乡前康村地质灾害点治理,主体工程抗滑桩已完成浇灌;积极开展地质灾害三年搬迁工作,今年度我区计划搬迁4户,现正组织实施。三是维护稳定。每月15日局领导参加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领导接访活动,并安排一名领导在分局接访;同时设立信访室,接待群众上访;对所有信访件由局领导挂钩包案,协调解决,并及时反馈,共受理和上级转办信访件85件,已答复、反馈83宗;接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群众反映问题448件,已及时反馈445宗。特别是港城矿山异地安置信访问题,经多方协调,积极引导,已确定安置方案,历经4年多的信访问题得到解决息访。及时办理效能投诉件,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按规定时限及时反馈,共办理并反馈效能投诉件8件。 (六)有效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局机关、各国土所为单位坚持每周一晚集中学习,局领导分别深入挂钩所参加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党性修养,查摆并从根本上解决干部队伍“四风”问题,推进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出台《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国土所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厘清国土所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每项业务的工作标准、办理流程及每个办理环节的办理时限,统一规范业务办理;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举办电脑培训,将市局的电子政务平台延伸到国土所,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教育,在不断规范业务办理的同时,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找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防止问题扩大化和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共对国土所人员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个别谈话4人次,确保廉政勤政。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土地利用效益仍然不高,资源浪费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艰巨;三是执法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违法用地形势依然严峻;四是矿山无证开采虽经严厉打击,但部分矿点仍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五是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还不全面、到位,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用地、依法采矿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的中心工作,立足部门职责,努力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秀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国土资源保障。具体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优质高效,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继续树立大局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建设目标,全力服务项目用地报批,为我区的项目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用地保障;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规划的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集中,确保节约集约用地;继续开辟项目用地报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上门,全程服务项目用地报批,及时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继续配合乡镇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推进项目早日落地;加强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及时监控项目征地实施、土地供应、项目落地等土地批后实施情况,提高供地率、落地率和土地利用集约率。 (二)严格有力,保护辖区耕地资源。深入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基本农田继续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五不准”,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挖掘后备资源,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特别是抓好现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设工作,沟通、协调、督促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增加我区的耕地有效面积,努力完成市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旧村复垦工作,督促并指导乡镇开展旧村复垦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我区正在开展废弃矿山及机砖厂复垦工作,为经营性项目用地报批提供增减挂钩指标保障。 (三)强化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配合乡镇开展执法监察工作,推进“两违”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两违”现象;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查处到位,顺利通过上级检查验收。同时,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取缔后“死灰复燃”无证矿点的巡查和打击力度,对屡禁屡采的矿点实行重点打击,实现无证非法采矿查处率100%的目标,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四)标本兼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继续加强地灾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不断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预报等制度,特别是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受地灾威胁群众的转移等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地灾点治理、民房搬迁等工作,特别是做好地质灾害点群众搬迁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和谐征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迁行为,切实履行有关程序,特别是加大公开力度,使群众最大限度享有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和谐征迁;继续做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失地农民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做到主动介入指导,尽快审核上报,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规范运作,努力树立部门形象。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思想意识,推动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继续开展作风建设、文明单位、平安先行单位创建等活动,加强国土资源所建设,深化“马上就办”意识,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的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队伍;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全面推进办公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市国土资源局“一张图”工程、区政府办公协同系统等平台,不断规范完善各项业务办理工作;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树立部门良好的对外形象。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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