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成立家庭工作委员会出台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实施意见

28.10.2014  17:28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新时期开展家庭工作的指示精神,发挥家庭应有的社会功能以及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引领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近日,漳州市成立了漳州市家庭工作委员会,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漳委办发[2014]20号)。

        漳委办[2014]105号《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家庭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漳州市家庭工作委员会主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文耀,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张翼腾。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等。漳州市家庭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妇联,负责日常工作。市妇联主席洪颐任漳州市家庭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漳委办发[2014]20号提出了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宗旨: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增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新时期家庭工作的主题:“家和福建美、家和两岸亲、家和万事兴”。新时期家庭工作的主要任务:结合漳州实际,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以增强民生福祉为重点,以创新社会治理为动力,实施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服务“四大工程”。并就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实施项目化运作、营造家庭工作氛围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