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建立统一工伤康复体系 逐步实现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

26.08.2014  11:09

东南网8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日前,《福建省推进工伤康复两年工作计划(2014-2015)》出台,我省将探索建立统一的工伤康复体系,逐步规范工伤康复管理服务模式、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初步形成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为核心,以社会康复为补充的特色工伤康复网络。

我省将做好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衔接,探索“康复早期介入”和“先康复、后评残”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前开展工伤康复,逐步实现先康复治疗,后鉴定补偿。10月底前,各统筹地区根据我省工伤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在已确定的工伤保险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中确定3-5家作为地区级工伤康复机构。在12月底前,在省会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统筹地区选择3-5家有康复条件并积极为工伤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经考核合格后确定为省级工伤康复示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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