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忠: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 集聚发展抑制粗放用地

11.09.2015  19:12

    新华网福州9月11日电(记者 王文清)“为抑制工业项目粗放用地,我们通过‘腾笼换鸟’、‘退二进三’的方式引导产业项目集聚发展。力争到2016年末,全省开发区工业用地平均产出水平比2012年提高30%以上。”今天上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志忠就“国土资源节约集约三年行动”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时表示。

    “我省近年来节约集约用地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陈志忠表示,目前福建省仍存在产业项目用地规模偏大,总体利用效益不高,土地开发利用强度较低、产出效益较低等粗放利用、低效利用现象。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5月制订实施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节约集约用地行动方案(2014年-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为强化规划管控,要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

    “对于工业用地,地方政府看重的是工厂建成之后给本地区带来的GDP、税收、就业等好处,往往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加上工业用地地价较低,于是造成有些地方过度扩张或用地不够集约。”陈志忠告诉记者。

    以开发区为例,2012年福建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平均产出强度分别为8421.41万元/公顷和4624.47万元/公顷,仅为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平均产出强度的65%和36%。

    “开发区的用地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陈志忠表示,该厅主要通过调整优化工业用地布局结构,来促进产业转型和集中集聚发展。

    据介绍,为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规定,在开发区范围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工业项目用地;对小微企业一般不再单独供地,引导其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除此之外,为支持各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集中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标准厂房容积率超过1.2的,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级统筹保障;为鼓励和引导工业项目向各类工业集中区集聚,凡在政府规划的工业用地集中区以外选址建设的一般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上浮10%。

    “通过努力,个别开发区只重视新增建设用地,而忽视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有所改变,钢铁、电解铝、水泥、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张得到抑制。”陈志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