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出台工业园区市场主体 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16.05.2016  17:23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作为一种新的市场主体准入方式,我市日前出台了工业园区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方便企业,提升工业园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据了解,《办法》工具14条,执行有效期5年。将立足全市10个县、市(区)38个工业园区,对入驻园区的五大类型市场主体(包括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租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信息咨询服务业),实施集群注册登记服务。允许多户企业由同一托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等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注册登记模式。作为一种新的市场主体准入方式,集群登记为工业园区和科技园区等孵化园区的企业登记提供方便,为我市大众创业和万众创业创造条件,是对原有“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方式的补充。该办法不仅对创业初期企业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同时释放和盘活场地资源,有效缓解制约创业企业、新兴行业发展的经营场地瓶颈问题,并将提升工业园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形成配套产业集群,带动创业就业和财税收入。(记者 周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