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情况 要求福清长乐等限期整改

28.04.2016  16:56

  福州新闻网4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下旬,福建省委巡视组对2家省属企业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2家省属金融机构兴业银行、省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马尾区、福清市、仓山区、长乐市、湖里区、同安区、平和县、鲤城区、三元区、清流县、大田县、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新罗区、连城县16个县(市、区)开展了巡视。日前,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反馈了巡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巡视发现的问题。

  巡视期间,仓山区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区委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有力,领导干部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小官巨腐、基层腐败问题较为严重;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发挥欠缺;项目指挥部、区属企业监管缺失,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突出,征迁领域腐败问题较为严重,案件易发多发;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社会反映强烈;公车管理问题突出,公款吃喝、公款购年货节礼、违规发放奖金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领导干部不作为,回迁安置工作滞后;违规出台补贴政策,对违规购买、超配公务用车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个别领导在民主推荐时“打招呼”,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到位,干部交流工作不规范。

  马尾区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区纪委自办案件质量不高,执纪问责偏宽偏软,基层纪委聚焦主业不够,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弱化;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突出,征地拆迁存在内外勾结骗取财政资金等利益输送问题;公车使用管理混乱,违规公款发放各类奖金补贴、购买购物卡,违规开支、报销接待费用,财务管理不规范;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选任程序不落实,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人事管理不够科学。

  福清市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够,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基层纪委聚焦主业主责不够,有的派驻纪检组职责定位不准确;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突出,征迁补偿不公和违建现象普遍存在;政治生态复杂,官商交往过密;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公务接待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领导干部未如实填报个人事项报告,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考察不够深入,个别干部破格提拔未履行报批程序,超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临时聘用人员多,干部人事档案不够规范。

  长乐市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有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聚焦主业不够,村级腐败问题突出;一些领导和干部充当违建“保护伞”,个别项目指挥部管理混乱,对社团财政资金缺乏监管,违规为企业办理土地证,存在廉政风险;公车管理不严,违规购车用车问题突出;违规发放、领取各类奖金补贴,公款购卡、违规报销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实,“走读”问题较为普遍;部分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执行上级政策、法规等存在变通心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突出,部分党员干部违规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对退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整改不到位。

  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对巡视发现并移交的个别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的已在巡视期间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