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工作巡礼)福州:加强立法 保护“地球之肾”

23.08.2014  18:22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在福州,现有20.67万公顷湿地,它们面临着污水排放、有害植物入侵、商业开发破坏等多种威胁。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加强湿地保护,力争实现永续发展。 

      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闽江入海口区域,面积3000多公顷,这里是候鸟迁徙过冬的天堂,但也因此,成为了有些人眼中,捕鸟的好地方。 (杨渭平 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常有人进去捕鸟,撒鸟网,还有一部分人破坏红树林擅自围地养殖,我们任务很重。) 2009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启动湿地立法保护工作,突破口,就选在《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上。这个立法计划经过多次座谈、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规于2010年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当年5月1号起施行。法规明确了湿地保护的范围、畜禽饲养和水产养殖等问题,理顺管理体制。 (杨渭平 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管理处主任:现在谁要想破坏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已经有法可依了,几年来,都没有发现对我们保护区进行违法违纪开垦、捕鸟的。) 目前,保护区正在开展红树林种植、水禽栖息地保护与恢复等多个生态保护工程;4000多平方米的湿地科教中心正在建设中,将成为湿地保护的教育基地。 以《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实施四年来的成效和经验为基础,今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把湿地立法保护纳入立法计划,作为今年的第一个立法调研项目,而保护的范围扩大到福州全市的湿地。 (杨健浩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副主任:希望法规早日出台,推动全市湿地能更多得到保护,能多保护多保护一点,能早保护早一点保护,确保我们湿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退化)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