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巡察组向第一轮巡察的4个单位党委反馈情况

07.07.2022  18:03

根据校党委巡察工作安排,7月6日,校党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美术学院党委、物理与能源学院党委、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海外教育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反馈指出,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试金石,是严肃的政治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整改落实的政治意义,自觉对标对表、校准偏差,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反馈强调,政治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从政治上解决。被巡察党组织要拿出刀刃向内的精神,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任务分工,坚持明确责任深入改、聚焦问题逐一改、台账管理销号改、举一反三彻底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摸清症结,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

反馈要求,要坚持“”的主基调不动摇,注重统筹兼顾,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为建设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4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校党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分析研究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抓实抓细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校党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