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 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22.03.2016  09:34

    新疆昌吉州人民政府法制办根据2015年年度工作安排,组织指导各县市和州直部门对全州各行政单位的行政裁量权进行了清理,使全州行政执法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一是及早计划安排。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研究出台了《昌吉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各县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科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时效及责任。建立行政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调整及行政职能改革,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和程序,此项工作各县市及州直部门都已完成。

  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落实州党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州政府法制办积极配合州党委编办推进州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改革和完善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对《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以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三是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州、县市政府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配合州党委编办和政资局做好工作,研究审查行政审批事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工作,提出了合法性、合理性意见和建议。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员单位及配合部门,州政府法制办对自治州本级政府24个部门的约2000项权力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了30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和深化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清权厘权、减权简权、制权确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各县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制度,切实将文书评查作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力抓手,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以及行政执法检查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审查。在文书评查中,阜康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州安监局、公安局等还专门邀请法官、律师和法制工作者对案卷进行了集中点评和现场授课。9月中旬,自治区政府法制办领导亲临州政府法制办对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检查指导。11月州政府法制办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州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集中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州直20个行政执法部门46个行政执法案卷组织进行了集中互评和点评,反馈信息和整改意见达80余条。通过文书评查,使全州文书评查工作形成了常态化机制,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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