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大25岁老板闪婚闪离:买房加我名字再生娃

24.09.2015  11:31

  与大25岁的老板闪婚闪离后,又提条件协议复婚

  “买房加上我名字,再给你生孩子

  打着如意算盘的她最终换来一场空

  □今日早报通讯员 姚高峰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杭州老王年过花甲还没有结婚生子,想找人传宗接代;小他25岁的河南女子阿霞想在杭州定居,有套房子。二人闪婚闪离后,阿霞提出老王买房子给她加名,两人就复婚生孩子。可一等房子加上她的名字后,阿霞就打官司,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玩感情游戏,阿霞最终换来的是一场空。法院判决房子一半归阿霞,但阿霞同时要返还老王购买这套房子的一半房款,她等于什么都得不到。

  相差25岁的老夫少妻闪婚闪离

  阿霞1978年出生,老家在河南,老王1953年出生,是地地道道的杭州人。老王年轻时就从事收藏品经营,几年前,阿霞来到老王的收藏品店里做帮手。

  年龄相差25岁的这两人,曾是夫妻。他们在去年6月26日登记结婚,当年7月8日又协议离婚,婚姻才维持了短短的12天。

  当初为啥嫁给年龄相差那么大的老王,阿霞说自己是被老王“诱奸了”,老王怕她去告发才匆匆与她登记结婚,随后为了摆脱她老王又主动要求离婚。

  离婚后又一起买房双方各怀心思

  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两人离婚后又于2014年11月26日在杭州清水公寓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二人名下。

  阿霞解释说,因为自己的户口一直在河南老家,她想通过购房落户的方式,把户口迁到杭州来。

  老王则表示,买房的153万元钱都是他一个人付的,他还当庭拿出了支付房款的相关凭证。

  “她利用我想要孩子(老王膝下无子)的心理。”老王说,阿霞主动要求复婚并给他生孩子,但前提条件是先买房并加上她的名字。

  老王提到,当初结婚时,阿霞就说要给他生个孩子,但当他为对方交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后,阿霞突然玩失踪,不得已他才提出离婚。

  她最终得到的是一场空

  “买好房子后,她就变卦了。”老王说,房子买好装修还没完工,阿霞就向法院起诉,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房子买了,生孩子的事情却“”了,阿霞还要求分割房产,老王觉得这明显就是想敲他一笔。不过他也承认,阿霞同意给他生孩子的事,双方只是达成口头承诺,并没有签书面协议。

  心有不甘的老王也提出反诉,他要求阿霞返还购房款76.5万元,装修款21万余元。

  法庭上,阿霞称买房和装修自己也有出资,但对于有没有共同出资的凭证却一直回避。

  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审理,杭州拱墅区法院前天作出一审判决,认可涉案的房子为二人共同共有,判决房子一人一半,如果要分割,拿房子的一方要付另一方一半房款。

  由于阿霞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有共同出资的特别约定,根据双方各占50%份额的情况,老王要求阿霞返还一半购房款的主张合法有据,法院判决阿霞应当返还老王76.5万元购房款。

  至于老王主张的21万余元的装修款,法院以依据不足为由驳回这项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