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子一夜情后砍伤两人 缓刑期内又性侵女子

13.05.2015  11:13

  17岁男子与少妇发生一夜情后,捅伤两人被判缓刑。在缓刑期内,他又性侵一名女子。日前,闽侯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了陈某某,此时距他走出看守所还不到半年。

  2014年4月,陈某某通过网络结识了年长他七八岁的贵州籍少妇冷某,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冷某的丈夫知道后十分生气,带朋友找到陈某某。在陈家,双方发生争执,陈某某拿菜刀砍伤两人。经鉴定,两人的伤情均为轻伤。

  2014年11月7日,闽侯县法院以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今年3月,缓刑在家的陈某某通过网络聊天软件“陌陌”认识了女子周某某。4月9日14时许,陈某某约周某某见面,将周某某骗至闽侯青口一家酒店的顶楼看风景,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事后,周某某趁陈某某不备逃离现场。周某某报警之后,陈某某很快就落网。(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