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教师诱奸12岁女生致其流产 教体局长被免职
近日报道眉县58岁教师诱奸12岁女生致怀孕一事。7月2日晚,在宝鸡电视台《百姓问政》节目现场,宝鸡市委书记上官吉庆针对此事表示,眉县县委已在媒体报道后连夜开会,决定对眉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某免去党内职务和行政停职。
县委连夜开会研究处理意见
据初步调查,小学教师张某于2013年11月~2014年5月,先后在汤峪镇两所小学任教期间(2014年2月调任),对前一所小学五年级一名12岁女学生实施性侵,并致其怀孕、流产,目前张某已被刑拘。昨日,眉县警方表示,该案件调查已近尾声,嫌疑人张某将很快移交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
7月2日晚,在《百姓问政》电视节目现场,宝鸡市委书记上官吉庆表示,在媒体报道眉县汤峪镇一小学教师性侵女学生事件后,7月1日,他专程赶赴眉县,同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研究。当晚,眉县县委连夜开会,决定对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杨某予以停职,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同时,面对《百姓问政》节目中一女性讨要工资,投诉到相关部门遭到推诿被曝光一事,上官吉庆表示,政府部门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同这些懒政者、不作为者直接追究责任,绝对不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开展的背景下,还有这么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出现,这是不能容忍的。
副县长代理教体局局长职务
昨日下午,华商记者从眉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7月2日下午,眉县纪委、组织部有关人员在县教育体育局召开会议,宣布对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某免去党内职务和行政停职,分管校园安全的副局长张某某停职检查。
此前,事发学校校长薛某已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张某现工作学校的校长也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汤峪镇教委教育专干杨某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此外,将由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杜勇社出任眉县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并代理局长职务。 随后,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了受害女生的父亲。他说,孩子的母亲和外婆仍在西安陪同孩子接受治疗,对于孩子将来选择哪所学校就读的事,还暂未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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