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12岁外甥女 男子获亲戚谅解被轻判刑五年半

23.03.2015  19:15

  本报讯(记者安然 通讯员赵双璐)男子吴某借外出游玩之机,强行与其不满12周岁的表外甥女发生性关系,因吴某自愿认罪且获得家属谅解,得到了从轻处罚。记者上午从密云法院获悉,吴某被密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河北人吴某来京务工,借住在姑姑家,吴某姑姑的外孙女也一直居住在这里,吴某时常赠送小礼物给被害人。

  去年7月,吴某单独将被害人带至山上游玩,在发现四周无人后,突然起意,不顾被害人的哭诉将其强奸。被害人回家后经常精神恍惚,被母亲询问后才将被害经过说出,被害人亲属遂报警。今年1月,吴某在北京某长途汽车站因形迹可疑被民警盘问后逮捕。

  开庭审理前,被害人的亲属为吴某出具谅解书,称不要求任何经济赔偿,对吴某的罪行,看在亲属关系上,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亦希望吴某能对自己所犯之过认真悔悟。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为满足淫欲,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吴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