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可申请助学金

24.08.2015  13:08

  莆田网讯 近日,秀屿区制定了《高中及以上在学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的扶残助学实施细则》,具有该区户籍并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并就读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的高中生、二本以上全日制大学生以及接受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可接受500元至3000元的补助。

  据悉,在这一扶残助学项目中,普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全日制教育阶段的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通过电大、远程教育等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习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证后,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参加自学考试的,考试成绩累计及格5门,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这项惠民政策和民生工程,将加快该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为了加强扶残助学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秀屿区规范了扶残助学资金的发放范围、对象和标准,严格审批。财政部门将在残联完成有关数据审核后,及时审定和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纪检监督部门将对扶残助学资金进行专项核查,确保扶残助学对象准确、标准公开、发放到位。

  (刘金通 柳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