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捡回两只死猪屠宰 无良屠户落网获刑

11.06.2014  13:15

                         

  无良屠户蔡某为一己之私,罔顾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人利己却是未害人先害己。日前,秀屿区人民检察院以蔡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去年6月的一天傍晚,蔡某骑摩托车外出,经过路边一垃圾堆时意外发现其中有两只病死猪,便顿起贪念盘算着出售病死猪肉牟利。他趁四下无人之机将两只病死猪用摩托车载回家中,于次日凌晨进行屠宰,计划向附近群众销售病死猪肉。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次日早晨,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蔡某家中当场将其抓获并缴获病死猪肉近百斤。蔡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林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