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区启动“一案双查”:下属频犯事 书记被免职
04.12.2014 11:39
本文来源: 新华
“这段时间,我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好好地做了反省。担任乡镇主要领导后,我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往往是开会部署多、检查督查少,思想上没有给予足够重视……”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原党委书记黄金华因为镇里接连发生系列贪腐案负有领导责任被免职,他后悔不已。这是莆田市首个因下属犯事被追责的领导干部。
去年底以来,东峤镇先后有13名镇村干部因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其中,镇武装部原副部长朱某涛、镇综合执法队原队长傅某杰、下房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某桂、铁炉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某苍、魏厝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魏某星5人因受贿被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此,秀屿区纪委启动“一案双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黄金华进行问责,免去其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委员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
“黄金华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东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5月以后任镇党委书记,其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内的多名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区委常委会研究,根据相关文件,秀屿区纪委作出上述决定。
今年9月,省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规定,对党委(党组)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存在措施不得力、问题不整改、失职失察等情形的,应当追究责任。
黄金华因下属犯事被免去镇党委书记职务一事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响。秀屿区笏石镇党委书记朱正扬说:“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作为乡镇一把手,我一定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主体责任。”
(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陈俊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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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4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