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骏明: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服务福州新区开放开发
福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全力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在更高的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的宏伟目标,福州城市建设迎来新的历史机遇期。在福州新区开放开发过程中,城乡规划工作很重要,规划是龙头、是引领。市纪委监察局驻市城乡规划局的纪检监察机构,充分认识到规划在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积极作为,主动融入,依法履职,为福州新区规划保驾护航。
一是惩防并举,凝聚新区规划工作清正廉洁正能量。结合规划部门实际,不断探索、健全完善城乡规划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首先学习先进经验,注重与其他地市派驻规划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交流,不断探索城乡规划系统廉政防控措施。其次在新区规划建设中,要注重把握好几个廉政风险点,比如在规划编制阶段,要注重规划编制单位的选择程序、编制费用确定和编制成果的验收;在规划实施阶段,要注重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审批,确保规划依法依规实施,不随意变更规划等。
坚持有案必查。利用派驻机构优势对涉及新区规划事项的群众信访举报认真调查,深入调查研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全市规划系统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规划部门违法违纪案件的类型特点,进行相应的整改。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一查到底,并注重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
二是提速增效,着力优化新区规划工作软环境。继续推进“四下基层”“四个万家”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优良作风,对福州新区的事特事特办、马上就办,实行上门服务、急办件、局领导分区联系等制度,确保新区规划工作顺利推进。
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督查,强化效能建设。对新区规划、“五大战役”审批服务、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市领导批办件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办事项进展,推进工作落实,发现问题的进行效能处理。
三是监督执纪,架起新区规划工作高压线。加强对驻在单位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职能,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人的监督上,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介入相关业务活动,在参与新区规划中了解市规划局工作的程序和环节,加强对新区开放开发过程中的规划审批、规划执法的监督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规划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不定期抽查规划执法、规划审批卷宗,对依法行政、审批程序存在的问题,及时监督整改到位。
建立健全驻局纪检监察机构牵头,各有关处室部门参加的督促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对新区规划编制单位选取的招投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监督检查。督促各处室进一步理清内部职责,完善岗位责任制,改进工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工作衔接机制以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保证福州新区规划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作者:涂骏明 作者单位: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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