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19.12.2016  23:08

闽粮人〔2016〕257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福建省粮食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闽粮党组〔2014〕29号)、省直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委工综〔2016〕7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6年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局机关 考核对象为局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下半年退休的工作人员也须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述廉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以下简称“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各处(室)要根据各自职能和职责任务要求,将年度绩效考评项目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衡量评价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二)事业 单位 考核对象为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参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党政分设的单位由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党总支或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继续教育实施周期本年度期满但未完成规定学时数的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 ) 局属企业 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述廉述党建工作(党政分设的企业由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党总支或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其他员工的年度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公司自行制订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二、考核方法及步骤

考核工作在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

( ) 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及步骤

1.以处(室)为单位组织学习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2.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职责撰写年度总结。

3.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在本处(室)范围内述职,开展自评、互评。在自评、互评的基础上,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写出评语并提出年度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各处(室)主要负责人除在本处(室)范围述职外,还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述职述廉述党建评议会,并在会后进行民主测评。

4.按照参加考核人数20%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不足一人的按一人上报),原则上每个处(室)推荐1名优秀人选(局办公室推荐2名,其中干部1名、工勤人员1名)。

5.人事处汇总各处(室)推荐的优秀等次候选人,报局领导综合评定。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在综合述职述廉述党建评议会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征求分管局领导意见后,报局党组审定。

6.对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局机关公示其主要工作业绩。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连同《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报省公务员局备案。

7.局机关参加考核人员于1月15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2)报局人事处。

( )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按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单位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述职、民主测评,并按规定确定优秀等次人选,报局人事处备案。单位班子成员述职、民主测评时,须事先向局人事处、机关党委报告,以便派员进行民主测评。局人事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提出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审定。局属各事业单位于1月15日前将参加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被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6)和考核工作总结报局人事处。

( ) 局属企业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局属企业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由各公司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制订,报局人事处备案。单位班子成员述职、民主测评时,须事先向局人事处、机关党委报告,以便派员进行民主测评。局人事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局属各企业于1月15日前将参加考核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被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6)和考核工作总结报局人事处。

三、 述职述廉 述党建会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参加局党组组织的述职述廉述党建会,会后进行民主测评。履职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送局人事处、局机关党委。述职述廉述党建会的具体要求参见《福建省粮食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省直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并按照局领导提出的有关要求做好安排。会议召开时间初定为2017年1月上旬。

四、考核工作要求

( ) 提高认识。 年度考核工作是推动工作落实、检验工作成效、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统筹安排好年终各项工作,把年度考核与绩效考评、述职述廉、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机关效能建设以及年终工作总结等结合进行,发挥考核工作的整体效应,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 ) 坚持标准。 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评价,要突出考核工作实绩重点,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推荐优秀等次人选不搞照顾、不搞轮流,确保考核评估工作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对在考核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将严肃处理。

( ) 实事求是。 要将求真务实精神贯穿于年度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地反映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实绩。民主测评要在充分了解测评对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强年度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1.《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

            2.《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

            4.《企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点击下载)

            5.《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点击下载)

            6.《被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