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04.08.2017 17:42
本文来源: 法院
据了解,吴某某和陆某某系夫妻关系。7月27日,吴某某到法院诉称,陆某某脾气暴躁,婚后对其不断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
立案后,承办法官当即对案件进行审查,详细询问了吴某某和陆某某,联系妇联、社区,查阅派出所受案回执,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于立案当天下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裁定书,并向陆某某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妇联、社区进行送达,共同协助执行。
该保护令裁定有效期为三个月,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后立即执行。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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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7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