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新农合”提升农民幸福指数

20.09.2015  13:35

   宁德网消息(张尚瑶 陆晖) 9月16日,屏南县熙岭乡四坪村59岁的潘家趋,手持福州一家眼科医院住院清单,走进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很快就报销了5850元住院医疗费。老潘乐哈哈地说:“农民在私营医院住院也有报销,这好事过去做梦都想不到!”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干。”这句顺口溜,曾是屏南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真实写照。如今,走进屏南农村各家各户,听到的则是“有病及时查,患病不用怕”。这一变化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

  2006年10月,“新农合”在屏南实施。“当年参保农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财政补助40元,全年参合人数124902人,基金收入777.71万元,补偿人数6360人,补偿金额达609.53万元。农民看病不再全是自己掏腰包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副主任黄盛香说。

  然而,当时新农合补偿也有诸多不尽人意。“农民报销不方便,补偿比例不够高,受益面不够广。”黄盛香表示,特别是县域外住院的,只能在二级以上(含)非营利医院,方可拿到县管理中心报销;许多农民区分不清,在县域外营利性或者二级以下医院住院治疗,只能自掏腰包。随着新农合筹资额的逐年提高,报销比例不断提升,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逐渐开放,在全市范围内及省级几家大医院都可在出院时直接报销,大大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

  特别是2012年,屏南在全省率先出台新规:在县域外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都纳入新农合的医疗费补偿,可拿回屏南报销。这个新政策大大提升了新农合补偿人次。当年新农合发放医疗补偿金4213.92万元,受益人数达到22214人,补偿金和受益人数比2011年大大提高。

  新规实施后,农民参保积极性更高了。2014年,屏南参加新农合人口达到154121人,参合率为99.9%,基金收入为6050.16万元,补偿金额5634.52万元。2015年,该县参合标准进一步提高,个人缴费90元,政府补助380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