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女子为迁户口打“乌龙”官司

29.06.2015  14:21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巧玲 陈臻强) 为方便自己迁移户口,屏南一女子提起虚假诉讼,谎称自己与丈夫是非法同居关系,欲通过诉讼骗取法院法律文书达到个人迁移户口的目的。日前,屏南法院审结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涉案女子被法院训诫。

  林茹(化名)是屏南人,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回娘家居住。回到娘家后,把自己的户口一并迁回娘家,成了林茹心中的“大事”,但苦于户口簿和结婚证都在丈夫手上,且其丈夫一直不愿配合和她商谈离婚事宜。为能够顺利迁移户口,林茹想到一个歪点子。

  林茹来到法院,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非婚生子由“丈夫”抚养,并由“丈夫”自行承担抚养费直至非婚子十八周岁止。

  经法院庭审,审判人员得知林茹的儿子一直与林茹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并且一直是由其“丈夫”独自抚养。审判人员认为,林茹的诉求不需要起诉就已经解决了。

  带着疑问,审判人员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林茹与其丈夫间根本不是非法同居关系,而是依法登记结婚的合法婚姻关系。

  面对妻子所述的“非法同居关系”,林茹的丈夫向法庭出示了两人的结婚证。看到这张结婚证后,林茹仍坚持认为双方没有结婚,并称“结婚证是丈夫伪造的”。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审判员中止庭审,立即到屏南民政局调取林茹和其丈夫的结婚登记信息。经调取证据后,证实林茹丈夫出示的结婚证是真实的,林茹与其丈夫于2009年9月8日依法登记结婚,是合法夫妻关系。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林茹终于说出自己起诉的真正目的。她希望通过法院判决对其身份予以确认后,利用判决书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娘家。审判人员得知事情真相后,对林茹进行了严肃批评。

  法官表示,林茹如果想迁户口应当走正常法律程序,而不是通过虚假诉讼来达到个人目的,林茹的行为已经违法了。考虑到林茹已向法庭诚恳道歉,且其主观恶性不大,没有造成实际损害,故只对其进行了训诫,后林茹主动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