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要求国企招应届生须在政府网站公示 不得少于7天
31.03.2015 11:13
本文来源: 新华
福建省毕业生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补助。第四届“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就设在福建省。昨天,在福州大学,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向参会学生宣讲今年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据悉,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为26.6万人,比上一年度增长7.25%,高出今年全国的增长比例不少。
“85%的毕业生集中在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区就业。”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副主任詹永忠表示,除了促进就业外,今年我省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引领大学生创业。省财政将安排300万元,资助6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每个给予3万~10万元的扶持资金。同时,省财政安排200万元,支持各地各高校建设10个大学生创业园。
此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将减低税率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和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招聘公平问题也受到一些质疑。对此,我省明确,要推进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改革,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必须按隶属在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时间不少于7天,招聘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
据介绍,“12333”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性服务号码。我省大学毕业生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方面问题,都可拨打该热线。
(记者 王林成)
本文来源: 新华
31.03.201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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