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26.12.2015  12:43

  ●任命沈志平为漳州市政府副市长

  ●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至21日在芗城召开

  ●对立法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记者 黄妍婷)12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汉夫,副主任李珊珊、黄双庆、吴景辉、黄舜斌、黄春曙,秘书长郑江旗及委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梁伟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钟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补选陈汉夫为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沈志平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兆娟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接受沈清芬因到退休年龄、郑隆松因工作变动辞去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还任免了一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同级审”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区内河整治情况的报告,并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审议通过市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主要经济指标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漳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至21日在芗城召开,并通过了拟提交大会审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大会日程、议程、组织程序、名单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