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集资改建宿舍房产证14年无法办 改造时没有报批

23.10.2015  00:03

  福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若凡) 日前,家住鼓楼区福建物资大厦职工宿舍的苏女士和何依伯反映,居民集资改建了单位宿舍,却因为没有向省直机关房改办报批,导致房产证14年办不下来。

  何依伯表示,福建物资大厦职工宿舍建于上世纪80年代,是一栋3层简易宿舍,安置有19户物资大厦职工。由于宿舍地势较低,且临近树汤河,逢雨必涝,住户决定通过集资建房的方式改建旧房。1998年10月,福建物资大厦与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协商,由物资大厦供地,台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建设8层住宅楼,共32套住宅。其中,19套作为拆迁安置房提供给原住户、13套作为商品房出售。原拆原迁的方案于2000年通过了省财政厅的审批,并于2001年底改建完成。因疏忽,福建物资大厦一直未向省房改办报批。

  单位宿舍居民回迁入住后,开始申请办理房产证。由于住宅未按原审批规划总平建设,办理产权登记事宜一拖再拖。经过居民多方反映,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最终将其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于2013年批准办理了整栋楼的产权总登记。但涉及19户的个人产权登记始终无法办理,这让居民们很着急。“没有房产证,不仅贷款难,孩子上学也成了问题。”苏女士说,十几年来,他们向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进展。

  记者了解到,这19户职工个人产权登记需要征求省直机关房改办意见。对此,省直机关房改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福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集资建房申报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由于该小区过了政策期限未申报,房改办无法为其办理分户房产证。“集资建房的审批有一整套程序要走,只有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进行。该住宅建设单位本身就存在违规建设的问题,我们也无能为力。”这名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