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1%

21.06.2018  13:43

 

      据国家统计局 福建 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5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1%。其中,城市上涨1.0%,农村上涨1.1%;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价格上涨1.5%。

  数据显示,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七升一降”,食品烟酒类、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医疗保健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分别上涨0.5%、2.0%、1.1%、1.0%、1.9%、1.8%、0.2%;衣着类下降0.9%。

5月份厦门市CPI环比上涨0.4%
       据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前日发布,5月份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上涨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