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23.06.2015 13:12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福州6月23日电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今日发布消息,包含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在内的多人被立案侦查,均涉嫌受贿。
消息称,日前,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定宏(正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泉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鲤城大队大队长李振建(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依法对泉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鲤城大队副大队长李小伟(副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立案侦查。两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外,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福建省泉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郑远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泉州公交发展公司总经理兼泉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泉生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刘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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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015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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