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02.03.2015  09:49

      一是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公务车辆“三定点”(保险、加油、维修)和办公室统一管理、调派使用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杜绝公车私用。

      二是定点停放。加强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定点停放工作,明确执法执勤车辆在工作日和节假日的具体停放场所,并报主管车辆部门备案供随时查证,违规者严格查处。

      三是定时公示。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坚持一季度一公示,真实完整地反映车辆费用开支情况,方便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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