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青运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闽粮电〔2015〕12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局属各企业:
为做好青运会期间粮油市场监测工作,确保青运会期间粮油市场稳定,现将《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加强青运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闽价电〔2015〕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青运会期间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粮食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青运会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重要性,按照分工职责,加强市场粮油监测等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青运会期间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各级粮食部门要密切关注青运会期间粮食价格动态,在做好日常粮油价格监测的基础上,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市场巡查,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21)的要求,及时发现、预警报告可能引发粮油价格波动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如遇粮油价格异常波动,必须第一时间预警,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粮食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青运会期间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各级粮食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纳入平价店的粮油销售单位平价销售机制启动、运行的监管,发挥青运会期间保供稳价和平抑市场作用。
青运会结束后,各单位及时总结该阶段粮油市场监测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于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粮食局。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物价局或省粮食局联系(省粮食局联系电话:0591-87537169,传真:0591-87553821
福建省粮食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