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安监局规范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工作

06.07.2015  10:52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政审批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南平市安监局制定印发了《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后续监管实施办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提出具体要求。具体为: “”: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履行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职责,制定承接方案,明确细化部门及人员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承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五个规范”,实现无缝衔接。 “”:凡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审批行为;对于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并制定配套措施,确保调整审批事项落实到位。 “”: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事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与本部门直接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仍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此外,还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行为和相关部门的不当监管、违法监管行为。 南平市安监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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