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督查室、省粮食局联合开展全省粮库建设实地督查

16.09.2015  13:18

根据苏树林省长关于储备粮库建设的重要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第9期《督查专报》要求,为加快推进粮食储备库建设,2015年9月10日至11日,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粮食局赴泉州、莆田等地开展粮食储备库建设进展情况的实地督查。参加督查的有省政府督查室主任林依钦、省粮食局副局长黄敬和等。

9月10日督查组到达泉州,实地察看了泉州市与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集中建库用地,并在泉州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粮食储备库建设情况汇报会,听取8个被列为督查对象的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惠安县、安溪县、台商投资区粮库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汇报会上,林依钦主任指出:粮库建设任务很重,也遇到许多困难,但不管困难多大,必须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林主任强调,泉州地区务必要按照苏树林省长的重要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督查专报》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将全市粮库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九月是建库工作的关键月份,没有落实建设用地的县市,必须月底前确定建库用地。并要求泉州市迎头赶上,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动工。

9月11日督查组到达莆田,实地察看了仙游县粮食储备库建设用地,之后在莆田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粮食储备库建设情况汇报会,听取5个被列为督查对象的莆田市、城厢区、秀屿区、涵江区、仙游县粮库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汇报会上,林依钦主任指出:莆田市政府要按照苏树林省长的重要批示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督查专报》要求,明确目标、提高认识,按时间节点要求,抓紧落实莆田市、城厢区、秀屿区联合建库用地。对已落实建设用地的涵江区、仙游县,要加快推进粮库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部动工。并强调,对省领导批示和省政府关于粮库建设的目标要求必须认真执行,市、区联合建库项目用地如果在9月底仍无法落实的,市政府必须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泉州市副市长陈灿辉、莆田市副市长张丽冰分别参加了督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