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推动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12.04.2017  22:13

      为更好地满足自贸区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福州市司法局快速行动,深入调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要求,将法律法规、经济补助及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积极推动自贸区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一、探索司法行政服务工作新机制

      在自贸区大胆探索、创新司法行政服务工作机制。一是在自贸区内,积极探索中外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方式和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较大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台以及外国律师事务所建立和发展更紧密的合作和交流关系;二是加强协作,推动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加大与法院的协调配合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加快推动在自贸区建立“审判—仲裁—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是推出与自贸区相配套公证服务新方式。指导自贸区司法行政机关在仓山自贸办等地设立公证服务点,建立“绿色通道”全方位的为进驻自贸区的企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对自贸区各类法律服务需求的有效覆盖。在自贸片区内福清、仓山、马尾三个(市)区司法局,建成3个区(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执业律师座席15个,实时对接自贸区内20余个乡镇群众及园区企业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拓展律师服务新领域

      指导相关律师事务在福州(马尾)自贸区内挂牌成立“海商事法律事务办公室”,充分发挥其与马尾港、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毗邻的政策和地理优势,对接“海上福州”各大项目建设的法律服务需求;要求福清、仓山、马尾三个(市)区司法局建立了与自贸务区管委会的长期合作模式,建立定期走访机制,主动对接、了解自贸区管委会及各部门的法治化建设需要,协调律师业为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等提供创新性法律服务,对接自贸区工作的具体落实。

      四、构筑法律服务人才新高地

      主动走进盈科、中天成、北京中银等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商洽,通过宣传自贸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到自贸区创业发展;指导新一届的福州市律师协会整合业务和人才资源,成立民商、证卷金融、涉外商事等29个专门、专业委员会,建立了专业和高水平的职业队伍,为福州保税港区、滨海新区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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