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21.07.2016  08:41

为贯彻福建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前,省体育局出台了《中共福建省体育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列出了清单。其中,局党组领导班子具体承担21项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具体承担6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承担4项责任,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承担5项责任。

实施办法》还逐项细化了工作要求,通过成立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加大压力传导,实行逐级谈话制度;加强责任制监督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健全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等手段推动省体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